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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本部门职责
1、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县确定的河湖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
2、 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主要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3、 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审批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县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 负责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全县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等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地下水采区综合治理。
5、 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问题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 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组织指导河湖长制工作。组织负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全县河湖及河口、河岸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全县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工作。
7、 负责监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骨干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负责县域小水网建设及运行管理。组织全县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8、 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 负责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及节水灌溉工作。负责全县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 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工作。
11、 负责全县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监督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全县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依法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水库、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12、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大宁县水利局设立:1、办公室,2、项目工程建设管理股,3、水利水资源管理股, 3个内设机构。
本部门下设1个事业单位: 大宁县水利发展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228.6万元,本年收入5991.9万元。本年支出总计8220.5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518.37万元,下降7.96%,支出总计增加2420.34万元,增长41.72%。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包括年初结转和结余项目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599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97.16万元,占比96.7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0.44万元,占比1.51%;其他收入104.3万元,占比1.7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82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83万元,占比4.77%;项目支出7828.67万元,占比95.2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991.9万元、2021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228.6万元。支出总计8116.2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518.37万元,下降7.96%,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316.05万元,增长39.93%。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包括年初结转和结余项目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025.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9%。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25.6万元,增长38.37%。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包括年初结转和结余项目资金。
其中,人员经费364.62万元,占比4.54%,日常公用经费517.3万元,占比6.4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025.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8万元,占0.87%;卫生健康(类)支出13.41万元,占0.17%;农林水(类)支出7898.9万元,占98.42%;住房保障(类)支出23.68万元,占0.2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9.98万元,占0.2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704.31元,支出决算802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9.52%。其中:
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444.87万元,支出决算78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5.55%,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工作经费和资本性支出等。较2020年决算增加2327.21万元,增长40.84%,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包括年初结余和结转项目资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48.53万元,支出决算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8%,主要原因为职业年金做实缴费;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14.79万元,支出决算13.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6%,主要原因为2021年新增退休人员,缴费金额减少;住房保障年初预算支出26.15,支出决算2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5%,主要原因2021年新增退休人员,缴费金额减少。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9.98万元,年初没有预算,2021年10月份我县遭遇了洪涝灾害,下达我单位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项目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1.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4.62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公用经费27.21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万元,支出决算1.75万元,完成预算的87.5%,比2020年增加0.55万元,增长45.83 %,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检查工作较上年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较2020年决算持平;公用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较2020年度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万元,支出决算1.75万元,完成年初的87.5%,比2020年增加0.55万元,增长45.83 %,本年接待批次21次,接待人次171人次,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检查工作较上年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1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2021年,大宁县水利局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比上年增加0.55万元,增长45.83%,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检查工作较上年增加。共接待21批次,271人次。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21万元,比2020年减少3.09万元,下降10.1%。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办公费、差旅费等相对减少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78.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443.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8.49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78.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5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7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水质化验拉水专用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7个,包括1、果园提水灌溉工程长效运行维修费60万元,2、河长制工作经费10万元,3、苗圃沿河护堤坝维修经费110万元,4、巡河员工资及经费46.32万元,5、淤地坝管护经费28.58万元,6、机关运行保障经费20万元,7农村饮水工程维修经费33.3万元。共涉及资金308.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资金 170万元。1、苗圃沿河护堤坝维修经费110万元,2、果园提水灌溉工程长效运行维修费60万元。我单位无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在项目管理制度和实施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完善,项目评价结果均为优秀。
(2)我单位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8532.8万元。大宁县水利局开展整体绩效自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6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绩效自评价为优秀,项目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定和完善项目操作层面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3)组织对“河长制工作经费”“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经费”等39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3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定和完善项目操作层面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2、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义停河大宁县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基本情况,义亭河大宁县段属昕水河一级支流,入昕水河河口上游总长72.1km,纵坡 14.2‰,大宁县境内21.64km。义亭河又名义亭川,为昕水河左岸支流,河道总长72.1km,流域面积778.8km2。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全年预算数为2825.24万元,执行数为1540.12万元,2021年完成预算的54.54%。截止决算公开,该工程已经全部完工。
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果、影响力各方面因素,通过数据采集,结合重点项目绩效分析,对该笔专项资金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项目绩效实现情况良好,总得分为85.45分,属于“良好” 从项目的实施情况看,存在的主要不足表现为:一、绩效管理的整体性上还有差距,管理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二项目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管理体系需要逐渐健全,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全面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一、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县配套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全年预算数为33.3万元,执行数为3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果、影响力各方面因素,通过数据采集,结合重点项目绩效分析,对该笔专项资金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县配套经费项目绩效实现情况良好,总得分为98分,属于“优秀” 从项目的实施情况看,存在的主要不足表现为:农村饮水设施的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只有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做好与受益村委的沟通和协作工作,才能保证饮水设备正常发挥效益。下一步改进措施,制定和完善项目操作层面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二、2021年河长制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9.73万元,完成预算的973.%。
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果、影响力各方面因素,通过数据采集,结合重点项目绩效分析,对该笔专项资金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2021年河长制工作经费项目绩效实现情况良好,总得分为98.23分,属于“优秀” 项目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从项目的实施情况看,存在的主要不足表现为:项目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制定和完善项目操作层面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开展信息平台建设,为河、湖保护管理提供支撑。
三、2021年山洪灾害防御设备维修养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执行数为7.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1%。
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果、影响力各方面因素,通过数据采集,结合重点项目绩效分析,对该笔专项资金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2021年山洪灾害防御设备维修养护项目绩效实现情况良好,总得分为97.93分,属于“优秀”。 从项目的实施情况看,存在的主要不足表现为:山洪灾害防御设备的维修,涉及到项目实施的村委,只有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做好与受益村委的沟通和协作工作,才能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 加大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宣传,提高公民对山洪灾害防范意识意识,认识到山洪灾害的危害性。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大宁县水利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170万元、支出决算为9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53.2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为:2021年10月份我县遭遇了洪涝灾害,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没有按时完成,截止决算公开该项目已经全部完成。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70万元,增长100%,支出总计增加90.4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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