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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全县财政决算及2016年1-9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6-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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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文件


关于2015全县财政决算及

20161-9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6年11月30日在大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


大宁县财政局负责人    杨云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15全县财政决算及20161-9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5年度财政决算情况

(一)当年收入完成情况

2015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为3736万元,年终实际完成3300万元,为预算的88.32%,436万元,同比下降6.2%,比上年短收218万元。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税收收入完成2085万元,同比下降1%。其中,增值税139万元,增长16.81%;营业税1009万元,同比下降9.26%;企业所得税229万元,同比下降30.82%;个人所得税24万元,同比增长33.33%;城市维护建设税154万元,同比下降32.75%。非税收入完成1215万元,同比下降13.95%。其中,专项收入完成258万元,同比增长77.93%;行政事业性收费134万元,同比增长7.2%;罚没收入244万元,同比增长73.05%。

201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890万元,同比增长600%。

(二)当年支出执行情况

201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安排43763万元,债券还本支出年初安排50万元。在预算执行中,由于中央、省、市下达专项拨款及转移支付补助增加37077万元,使用上年结转资金和净结余5378万元,当年短收调整支出减少436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217万元,调入资金458万元,全县总财力变动为9950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5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50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由年初的43763万元变动为84955万元,年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际执行83503万元,结转下年1452万元,实际支出为变动预算的98.29%,同比增长13.91%,比上年增加支出101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14万元,为预算的91.40%,同比增长47.50%,增支245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140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34.66%,增支1323万元;教育支出11593万元,为预算的98.10%,同比增长28.78%,增支259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70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5.56%,增支3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42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下降25.21%,减支3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31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20.28%,增支211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267万元,为预算的99.44%,同比增长48.22%,增支301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474万元,为预算的99.86%,同比增长43.49%,增支105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61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下降15.09%,减支313万元;农林水支出17200万元,为预算的98.02%,同比下降14.35%,减支288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817万元,为预算的99.99%,同比增长119.58%,增支425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86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4.08%,增支6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76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26.17%,增支78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5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25%,增支1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00万元,为预算的86.85%,同比下降60.58%,减支10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46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下降37.78%,减支215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30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下降27.78%,减支5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51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297.37%,增支113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3005万元(包括上年结转、上级补助),为预算的65.80%。主要支出项目是:教育支出80万元,为预算的10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510万元,为预算的71.63%;农林水事务支出11万元,为预算的27.5%;其他支出404万元,为预算的43.12%。

国有资本经营没有支出。

经汇总,2015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执行469.5万元,为预算的43.88%,其中,公务接待费78.6万元,为预算的29.0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0.9万元,为预算的48.90%。我县因公出国(境)预算和支出均为零。

(三)当年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全县总财力为99519万元,其资金构成:全县财政收入3300万元,中央两税返还收入180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141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收入98万元,上级下达专项拨款及转移支付补助76747万元,上年结转5378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217万元,基金调入458万元。201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503万元,专项上解支出13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50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数1336万元(其中:当年净结余327万元)。总财力与总支出和结转下年使用数相抵,实现当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四)当年部门决算情况

2015年,县直单位纳入部门决算独立编制机构136个,年末部门决算实有人数5539人。按照部门决算口径和范围,当年部门收入合计70455万元,同比增长27.28%,收入组成是:财政拨款68777万元(含政府性基金2894万元),事业收入1678万元。

当年部门支出执行66593万元,同比增长31.25%。主要支出项目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77万元,同比增长40.92%;公共安全支出4729万元,同比增长30.40%;教育支出10496万元,同比增长52.87%;科学技术支出216万元,同比增长55.4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11万元,同比下降18.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88万元,同比增加24.80%;医疗卫生支出7490万元,同比增长59.94%;节能环保支出1796万元,同比增长39.6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012万元,同比增加22.33%;农林水事务支出10459万元,同比增长30.22%;交通运输支出5153万元,同比增长89.8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470万元,同比下降61.66%;商业服务业支出      382万元,同比增长52.8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347万元,同比增长96.64%;住房保障支出1642万元,同比下降27.3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38万元,同比下降27.37%;其他支出567万元,同比增长208%。

收支相抵,2015年部门决算当年结余31936万元。

(五)全县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5年底,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5580万元。其中: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13496万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为2084万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5是我县财政经济发展及其困难的一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十年来首次负增长。在此严峻的形势下,全县财政支出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优先保证人员工资发放、机关正常运转和各项民生支出,促进了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全县预算执行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2016年1-9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截至9月底,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21万元,为预算的72.37%,同比增长2.64%,增收57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61741万元,为预算的67.30%,同比增长30.76%,增支1452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7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713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没有收入。

截至9月底,全县“三公”经费支出118万元,占年初预算控制数897.3万元的13.15%。其中:公务接待费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万元。

在抓好全县预算执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在经济进入“新常态”下,结构调整仍在阵痛期,财政收入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二是刚性支出规模扩大,财政收支矛盾加剧,财政平衡和资金保障压力前所未有;三是财政管理仍需加强,资金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后三个月工作措施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深化财政改革为重点,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工作,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完成2016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加强收入征管,实现收入目标。紧盯全年财政收入目标,切实抓好税收征管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要加强对税源企业经济运行的动态监控,加大稽查力度,严防跑冒滴漏,确保应收尽收。

(二)把握政策机遇,争取上级支持。针对全县财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主动向省厅汇报,争取在“营改增”实施后均衡性转移支付政策和资金的支持。要抢抓国家“十三五”时期加大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支持力度的机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用足用活政策,更多争取中央、省、市政策和资金支持,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三)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一是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将财力继续向民生领域倾斜,全力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重点民生领域的支出需要。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融资新模式全力支持我县重点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同时,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完善支农补贴发放管理制度,确保国家惠民政策按时、足额落实到位。规范扶贫资金管理。对脱贫攻坚的各项资金使用,规范程序,减少环节,加快拨付。同时,进一步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力度,把资金集中投入到脱贫项目和脱贫产业上来,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我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强生态建设投入。购买式造林作为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新尝试,实现政府主导与市场配置资源有机结合,引导农民参与到生态建设上来,实现农民增收与环境改善互促双赢

(四)深化财政改革,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全面贯彻新《预算法》,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加强预算刚性约束,强化预算的严肃性,提高财政支出均衡性和实效性,规范财经运行秩序。二是严格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具体要求,着力深化预决算公开、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预算评审预算绩效评价等改革,形成从资金分配、使用绩效到内部控制各环节的财政管理体系,确保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坚持厉行节约,扎紧财政支出口子,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压缩一般性支出。四是继续清理回收两年以上的结余结转资金,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和预算安排统筹结合机制,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加强审计整改。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对《2015年全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进行整改,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积极做好预算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约束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县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减收增支的双重压力和财政改革发展的繁重任务,做好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鼓足干劲、苦干实干,以更大的决心和毅力,全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坚决打赢脱贫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大宁振兴崛起做出积极的贡献!



大宁县三公经费变动说明.doc.doc

2015经济分类决算.xls

2015年录入表.xls

2015总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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