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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益性岗位从事公共就业服务岗位人员 工资、保险及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的公示

202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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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的通知临财社[2022]20号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晋乡振发[2022]112号关于印发《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帮扶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经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核,拟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对202211月份266名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252786.12元,从事公共就业服务岗位人员8岗位补贴17028.642022年10-11月份公益性、从事公共就业服务人员养老保险单位补贴97073.28元、岗位补贴48536.64元,2022年10-11月份医疗、大病医疗保险单位补贴43666.56元、岗位补贴12989.16元,2022年10-11月份公益性、从事公共就业服务人员失业保险单位部分4247.64元、岗位部分1819.44元,2022年第二批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256人、补贴标准按60%计算,需资金1290052.8元。2022年开发脱贫劳动力公益性岗位商业保险65人、18690元。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从2022年1115日至2022年1121日),若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大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反映。

联系人:尉刚

联系电话:0357-3421543

附件2022.11从事公共就业服务人员工资公示.xls

2022.11公益性工资公示.xls

2022年10-11养老保险公示.xls

2022年10-11月失业保险公示.xls

2022年10-11月医疗、大病医疗保险公示.xls

2022年脱贫劳动力66人商业险公示.xls

养老保险2022年第二批公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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