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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宁县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缴争议调解处理中心工作机制的通知》

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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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深化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处理征缴争议中的实践运用,着力提高大宁县征缴争议处理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协同化水平,切实维护缴费人合法权益,防范化解大宁县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缴风险,不断增强缴费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设立争议处理中心实体办公场所(县政务服务中心),由争议处理中心对辖区内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缴争议进行统一受理、集中处理和告知结果,实现征缴争议"一站式"处理和"一体化"服务;统筹整合各部门职能,高效开展征缴争议处理,大幅缩短征缴争议处理时长,降低缴费人解决争议成本。

 三、运行机制

 按照"多方联合、一站办理、内部流转、统一回复"的原则,建立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缴争议调解处理工作机制。

(一)联合协作。统筹协调发改局、财政局、税务局、人社局、医保局、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总工会、残联等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多部门联调联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衔接和协作,建立缴费争议多部门联合处理工作框架与工作流程,发挥联合调解和处理作用。

(二)实体运转。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大宁县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缴争议处理中心,对外挂牌实体运作。

(三)一站办理。建立集中调解、联合处理和告知回复的"一站式"工作模式。涉及到多部门职责的征缴争议,由争议调解处理中心内部流转,将办理结果统一回复给缴费人,避免缴费人"多头跑、反复跑"。

 四、处理范围

 处理范围涵盖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缴环节产生的争议;涉缴费争议重大维稳事项;涉缴费争议缠访、闹访事项。


 解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大宁县税务局

 单位地址:大宁县新城区路南18号

 联系方式:0357-7761800


相关文件: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宁县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缴争议调解处理中心工作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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