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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立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

2022-07-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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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城乡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现成立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抓落实工作推进专班,由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乡镇具体实施,共同研究解决跨部门、跨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组    长:许华伟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任秀红  县政协副主席、住建局局长

贺咏华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梁海潮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赵彦龙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爱珍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红宇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徐  伟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杨  瑜  昕水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慧颖  曲峨镇人民政府镇长

任晶茹  太德乡人民政府乡长

史阳军  三多乡人民政府乡长

安建军  太古镇人民政府镇长

成    员:尉俊梅  县住建局副局长

白西永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赵宁安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新荣  县农业农村局主任科员

马宏伟  县市场监管局执法队副队长

              杨春潮  县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白  毅  昕水镇副镇长

房晓强  曲峨镇副镇长

贺庆平  太古镇副镇长

李晋超  三多乡副乡长

曹伟伟  太德乡武装部长

县住建局负责统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房屋结构安全提供技术支持,聘请专业的第三方鉴定公司对所有的经营性自建房进行安全性鉴定;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职责指导用作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房屋安全管理;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认定城乡房屋的土地性质,以及加建、改建、扩建、改变用途行为的审批和排查整治,对违法用地建设、违反规划建设等行为严查严管,做好地质灾害风险排查以及配合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的核发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有关工作以及配合提供农村宅基地批准书核发情况;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房屋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的共享推送和食品经营许可复查工作,推动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房屋进行排查整治;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用作旅馆、酒店的自建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检查工作和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依法加强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及排查整治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履行网格化落实的责任,配齐规划建设办公室专职管理人员,建立日常巡查工作机制,组织对辖区内城乡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按照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和整治台账,督促整治,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报告。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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