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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办函〔2026〕1号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无偿献血是保障医疗临床用血的公益事业,是我国公共卫生与应急医疗体系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无偿献血工作,持续保障血液供应安全、充足、稳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加强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函〔2025〕39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加强我县无偿献血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多渠道宣传无偿献血的社会意义与科学知识,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参与。要突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党员的示范作用,鼓励带头献血,弘扬奉献精神,引领社会文明新风。
二、精心组织安排。无偿献血工作已纳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考核体系。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人员规模、年龄及健康结构,在自愿基础上有效开展动员。县中心血库要根据全县采供血调度情况,灵活提供上门采血或引导至固定点献血,保障献血过程安全、有序、高效。
三、严守安全规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站管理办法》等规定,全面落实从献血者健康检查到血液采集、检测、储存、运输的全流程质量管理,确保血液安全可靠。所采血液全部用于临床,实行统一管理,严禁血液买卖。
四、完善长效机制。各乡镇、各单位要将无偿献血作为常态化工作,建立健全可持续的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宣传,定期组织献血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献血”的良好氛围。县卫健局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与督导。县中心血库要定期汇总各乡镇、各单位献血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指导改进。
联系人:大宁县中心血库 刘媛 15135729996
电 话:0357-7725000
邮 箱:dnzxxk@163.com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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