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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大宁县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2025-04-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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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办函〔2025〕17号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大宁县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响应国家生育政策调整,推动全县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加强各部门间协作配合,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体系,县政府决定建立大宁县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工作部署;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协调,推动工作落实;研究提出人口工作重大政策措施,为县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督促检查生育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冯华平   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贺咏华   县卫健局局长

成    员:刘  磊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益民   法院副院长

刘  振   组织部副部长

许建玮   宣传部副部长

冯丽红   县编办主任

柴悦青   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贺春玉   教体局局长

王亚平   工信局局长

赵彦龙   公安局副局长

单红波   民政局局长

吴  虹   财政局局长

孔祥斌   人社局局长

彭  涛   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永峰   住建局局长

尉林平   农业农村局局长

贺晓军   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  涛   统计局局长

冯  娟   医保局局长

吴惠民   税务局局长

刘小平   融媒体中心主任

单鹏华   总工会主席

王娟鹏   团委书记

张  芳   妇联主席

郑宏伟   县计生协负责人

张  鑫   昕水镇镇长

王慧颖   曲峨镇镇长

任鸿澎   太古镇镇长

马晓东   三多乡乡长

李芳玲   太德乡乡长

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卫健局局长贺咏华同志兼任。协调机制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运行机制

(一)定期会议制度

协调机制会议根据工作进展适时召开,召集人或其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络员会议不定期举行,由协调机制办公室召集,负责落实协调机制会议决议,推动重点工作。

(二)信息报送制度

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协调机制办公室报送本部门涉及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工作的相关信息、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等。协调机制办公室负责汇总整理,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

(三)联合调研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协调机制可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深入了解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

(四)督查考核制度

协调机制定期对各成员单位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督查考核结果作为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建立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要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协调机制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影响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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