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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大宁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4-04-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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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大宁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大政办函〔2024〕23号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现对大宁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后名单如下:

组  长:许华伟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刘  磊    县政府办主任

吴  虹    县财政局局长

黄  华    县发改局副局长

李永峰    县住建局局长

梁海潮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东明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冯海帆    县水利局局长

李红宇    县林业局局长

王亚平    县工信局局长

冯晓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  华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单河山    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局长

裴志远    县气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杨华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大宁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领导小组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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