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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大宁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2-09-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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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临汾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临政办函﹝2022﹞3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县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下设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县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冯华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冯远志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孔祥彬  县委政法委主持日常工作副书记

        李红宇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  欣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常  亮  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郝晶晶  县人民检察院主持日常工作副检察长

许建玮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负责人

姚慧华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薛  伟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冯  清  县司法局副局长

高静芝  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刘建平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党支部副书记

张晓欢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固废股股长

张林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宁县分公司总经理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全县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李红宇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我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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