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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大宁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的通知

2022-06-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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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有关精神,根据省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确保<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顺利施行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县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为县政府统一领导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机构,明确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宁县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许华伟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刘  磊    县政府办主任

成  员:冯远志    县政府办副主任

常  亮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郝晶晶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许建玮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孔祥彬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柴悦清    县发改局副局长

曹建山    县教科局党组成员

张爱民    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  欣    县公安局副局长

冯  清    县司法局副局长

刘  涛    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张江涛    县住建局党组成员

张爱珍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姚慧华    县工信局副局长

高晓春    县文旅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李金娜    县卫体局党组成员

方明亮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贺红玲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申玉华    县信访局副局长

白雪峰    县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李  军    县税务局副局长

贺润珍    县人行副行长

王  伟    县银保监组三级主任科员

张栋宏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张一琳    昕水镇党委副书记

张文娟    曲峨镇党委副书记

史世忠    太古镇副镇长

房华杰    三多乡党委副书记

曹伟伟    太德乡武装部长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组设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兼任,副组长由政府办主任担任。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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