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大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公告

2026-02-03    来源:
【字体:

根据省、市农业农村部门要求,为做好我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拟遴选培育机构承担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登记或成立满3年以上(含3年)。

2.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与培育主题相关的主营业务范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

3.有固定的教学办公场所、完备的教学设施、配套的实训条件,具有承接单期50人培训班的能力。

4.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能对学员进行规范有序的管理和培育。

5.具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包括教学管理、学员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应急管理等制度。

6.愿意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主动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各项政策规定。

二、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

具备申报条件且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报名参加遴选,书面提交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内容包括:

1.《大宁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书》,包括机构简介、师资聘任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合作基地情况、保障措施、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

2.证明材料:包括培训机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办学许可证、诚信记录、法人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其他可以展示培育工作能力和专业优势的材料。

(二)评估认定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审查申报机构材料,结合各培育机构专业特长、培训能力、以往培训等实际情况,确定培育机构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三、申报时间

请按照本公告要求认真编写申报材料,于2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5份)寄(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电子版同步发送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电话:0357-7725787

邮箱:dnxnyj@163.com

地址:大宁县府东巷3号(大宁县农业农村局二楼)


附件:大宁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书.doc

大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3日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2021003345号-1  网站标识码:141030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大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8102000039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