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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办发〔2021〕41号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宁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编制的《大宁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宁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健全全县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完善应急准备,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应对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减少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做到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临汾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汾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大宁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大宁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重点是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有关行业领域市政府已发布专项应急预案的,按照有关专项预案执行。
1.5 事故分级
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伤亡人数、经济损失等,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详见附表5。
2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体系
全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市、县各级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县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负责应对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当上级成立现场指挥部时,接管下一级指挥部和吸收其有关成员纳入上一级指挥部,组织开展应对工作。
一般事故应对工作涉及市行政区域内两个县级行政区域的,由对事故发生单位有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的县级指挥部指挥,市级指挥部予以协调。
2.1 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分管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工信局局长、县发改局局长。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公路段、县卫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县气象局、县人社局、县科教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地震局、县文旅局、县科技中心、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医保局、县城管中心、县交警大队、县红十字会、县气象局、县银监办、县水文站、县武警中队、县消防大队、国网大宁供电公司、中国联通大宁分公司、中国移动大宁分公司、中国电信大宁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根据救援实际情况,指挥长可抽调相关县直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成立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班。县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的组成、职责、联系方式等详见附表1。
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县级指挥部均应成立应急处置专班。
2.2 前线指挥部
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后,县指挥部在事故发生单位(或事故发生地)成立现场指挥部,设指挥长、副指挥长,下设九个应急工作组,即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医学救援组、环境监测组、救援保障组、社会稳定组、宣传报道组、善后处置组、技术专家组。各组的设立及人员具体组成可结合实际进行调整,必要时可吸收乡镇一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人员参加。县应急管理局专班人员分配到各组参与工作。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详见附表2。
3 监测和预警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中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预警机制,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督促企业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风险排查、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3.1 信息通报
县指挥部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县级指挥部办公室之间建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通报机制。县指挥部办公室对可能引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重要信息,及时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并通报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县级政府指挥部办公室。
县指挥部办公室与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县气象局建立自然灾害预警信息通报机制,对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自然灾害信息及时预警。
3.2 预警发布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中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向本行政区域涉险企业发布预警信息,并视情通报市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预警信息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手机短信、微信等渠道或方式发布。
预警信息内容包括:预警区域或场所、险情类别、预警级别、预警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险情概要、有关预防措施及工作要求、发布机关等。
3.3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县指挥部办公室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跟踪并适时调整预警级别。
3.4 预警解除
当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后,解除预警,终止预警行动。
4 应急处置与救援
4.1 信息接报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人民政府。紧急情况下,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和单位可以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并在20分钟内报送书面信息,有关信息要同时向县委报告。
4.2 先期处置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企业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采取有效应急救援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积极开展先期处置,按照本级政府有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核实遇险、遇难及受伤人数,疏散转移可能受影响人员,协调与调动应急资源,开展人员搜救、医学救援和疫情防控等工作。
4.3 县级响应
县级响应由低到高设四级、三级、二级、一级4个响应等级。事故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等级响应。响应条件详见附表3。
4.3.1 四级响应
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向指挥长报告,指挥长启动四级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4.3.1.1 县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应急专班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应急专班人员到达现场后,要全面了解事故前期应对情况,做好成立县现场指挥部各项准备工作。
4.3.1.2 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立即向指挥长请示,提出赶赴事故现场的副指挥长、成员单位领导建议,并指令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
4.3.1.3 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情况,迅速指挥调度有关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参加抢救工作,及时向事发地传达县指挥部领导关于事故抢救工作的指示和意见。
4.3.1.4 县指挥部领导、成员到达现场后应迅速成立县现场指挥部及其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指挥长指令和应急处置方案,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4.3.1.5 县现场指挥部组织会商,分析研判事故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研究制定事故抢救方案和保障方案,并根据发展态势及时调整抢救方案。指挥、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和医疗救治单位积极抢救遇险人员、救治受伤人员,控制危险源或排除事故隐患,标明或划定危险区域,为抢救工作创造条件。
4.3.1.6 加强环境监测监控和救援人员安全防护,发现可能直接危及应急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组织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降低或者化解风险,必要时可以暂时撤离应急救援人员,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灾害发生。
4.3.1.7 根据事故发生发展态势和抢救需要,协调增调救援力量。必要时,请求市级增援,调拨相关救援物资。
4.3.1.8 维护事故现场秩序,组织安抚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
4.3.1.9 进一步做好交通、医疗卫生、通信、气象、供电、供水、生活等应急保障工作。
4.3.1.10 协调各类新闻媒体新闻报道,及时、统一发布事故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
4.3.1.11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主要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
4.3.2 三级响应
指挥长向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建议启动三级响应。做好以下工作:
4.3.2.1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
4.3.2.2 积极配合市政府及有关局工作组做好相关工作。
4.3.2.3 决定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其他重要事项。
4.3.3 二级响应
在省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指导下,做好以下工作:
4.3.3.1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
4.3.3.2 积极配合省政府、市政府及有关厅局工作组做好相关工作。
4.3.3.3 决定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其他重大事项。
4.3.4 一级响应
在国家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指导下,做好以下工作:
4.3.4.1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
4.3.4.2 积极配合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工作组做好相关工作。
4.3.4.3 决定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其他重大事项。
4.4 响应调整
当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极其特殊,事故超出县政府应对能力,县指挥部提请县人民政府向市政府及主管的有关部门请求增援。
当事故现场处于可控范围,受伤、被困人员搜救工作接近尾声,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已经查明或正在排除,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进展顺利,可适当降低响应级别,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应对。乡镇级指挥部要与县级指挥部做好各项工作交接,要留专人负责协助乡镇级指挥部做好后续工作。
4.5 响应结束
响应条件消除后,经县现场指挥部确认,报告县指挥部或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由县指挥部或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宣布县级响应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要妥善处理事故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置、救济、补偿和保险理赔,征用物资和救援费用补偿,灾后恢复和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5.2 调查评估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评估,并按规定上报。
6 附则
6.1 宣传、培训和演练
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向公众及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宣传本预案。将本预案的培训纳入生产安全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县指挥部办公室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级政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6.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6.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5年12月5日印发的《大宁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同时予以废止。
7 附图和附表
附图
大宁县生产安全事故县级应急响应程序示意图
附表1
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 |||
姓名 | 职务 | 指挥机构职责 | |
指挥长 | 许华伟 | 县委常委、 | 县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安全生产重要措施、总体规划,组织指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贺咏华和王亚平同志兼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贺咏华和王亚平同志兼任专班主任。 |
刘开元 | 县委常委、 武装部部长 | ||
乔前 | 副县长 | ||
副指挥 长 | 贺咏华 |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 |
王亚平 | 县工信局局长 | ||
吴虹 | 县发改局局长 | ||
成员
成员 | 刘晓平 |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 县应急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受伤人员及遇难者家属予以救助;组织遗体处置及相关善后事宜。 县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物资装备计划;负责应急状态下紧缺物资生产组织工作,承担一般以上事故应急状态下煤、电、油、气的紧急调运和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参与所属企业工贸行业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所属工贸企业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县工信局:承担较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援中油的紧急调度和综合协调。 县委宣传部:按照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负责组织协调媒体做好应急处置新闻报道的相关工作,正确引导舆论。 县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警戒、治安管理工作;协助事故区域人员疏散;打击事故现场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协调事发地交警部门实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保障应急救援交通顺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确认现场遇难人员身份;组织协调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县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事故应急处置专项经费的预算、拨付和监督使用。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会同县气象局发布自然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地质灾害相关资料、技术指导。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安全监管,组织指导全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协调征用公路运输车辆及水路运输船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公路运输通道通行;负责组织协调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建设领域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县公路段:负责县干线公路抢修维护,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运输通道通行。 县卫体局:负责实施生产安全事故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协调事发地相关部门开展事故伤病员医疗救治、相关区域卫生防疫和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必要时,协调调动县级及事发地周边地区医疗卫生资源,给予指导和支持。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全县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及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特种设备监察和检验工作,预防次生事故发生。 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对大气、水体、土壤环境污染影响和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提出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防控建议。 县气象局:负责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气象监测、检测和气象预报,与相关成员单位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气象信息通报机制,为及时预警预防事故发生提供气象资料。 县人社局:指导事发地有关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落实和受灾人员再就业工作。 县科教局:负责组织协调教育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制定学生应急疏散、安置、心理咨询、宣传教育。 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协调水库生产及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农业生产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科技中心:与各成员单位建立地震信息通报机制,为及时预防事故发生提供预警决策信息。 县文旅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文化市场及文物旅游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县武警中队: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组织力量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控制现场及外围警戒。 县消防大队: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组织指挥所属武警部队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当地社会秩序。 大宁移动、联通、电信:负责组织协调通信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救援通信保障工作。 国网大宁供电公司: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电力保障。
|
赵彦龙 | 县公安局副局长 | ||
杨云清 | 县财政局局长 | ||
李峰 |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 ||
李宝平 | 县住建局 支部副书记 | ||
侯永刚 | 县交通局局长 | ||
崔欣 | 县文旅局副局长 | ||
单红波 | 县卫体局局长 | ||
李红宇 |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 ||
单河山 | 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局长 | ||
张建玲 | 县气象局局长 | ||
张卫平 | 县人社局局长 | ||
贺春玉 | 县教科局局长 | ||
李玮 | 县水利局局长 | ||
聂宏鹏 |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 ||
贺建生 | 县科技中心主任 | ||
宋蒲星 | 县公路段支部书记 | ||
杨琪 | 县武警中队队长 | ||
徐伟 | 县消防大队队长 | ||
杨建斌 | 中国联通大宁 分公司经理 | ||
刘俊 | 中国移动大宁 分公司经理 | ||
黄俊强 | 中国电信大宁 分公司经理 | ||
梁军翼 | 国网大宁供电公司经理 |
附表2
县现场指挥部指挥机构
机构名称 | 姓名 | 职务 | 职责 | |
指挥长 | 许华伟 | 县委常委、副县长 | 指挥长职责:全面负责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制定救援方案,调度指挥各方面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对不服从指挥、行动迟缓、贻误抢险救援时机、消极怠工、工作失职的相关责任人可建议当地人民政府按照组织程序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 |
副指挥长 | 刘开元 | 县委常委、武装部政委 | 副指挥长职责:协助指挥长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承办现场指挥部分配的工作任务。 | |
乔前 | 副县长 | |||
应急 处置组 | 组长单位 | 贺咏华 |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 1.收集汇总事故单位相关资料,组织技术研判。 2.制定现场应急救援方案,报指挥部并组织实施。 3.组织搜救遇险人员。 4.及时报告救援现场有关情况。 5.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他任务。 |
成员 | 根据具体事故,由工信、公安、交通、水利、能源、应急等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 |||
医学 救治组 | 组长单位 | 单红波 | 县卫体局局长 | 1.组织调配医疗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参与事故受伤人员救治。 2.为现场救援人员提供医疗卫生保障。 3.会同技术专家组制定人员搜救方案。 4.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他任务。 |
成员 | 由县各大医院专家、事发地乡镇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医院负责人组成 | |||
环境 监测组 | 组长单位 | 单河山 | 县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局长 | 1.负责事故现场大气、水质、土壤监测。 2.对现场救援人员提供安全防护对策建议。 3.制定事故造成大气、水源或土壤污染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4.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他任务。 |
成员 | 由水利、农业、气象、地震、应急等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 |||
综合 保障组 | 组长单位 | 贺咏华 |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 1.落实总指挥、副总指挥决策方案。 2.负责指挥部会议组织、记录,下发会议纪要;起草领导讲话稿、重要文件;起草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落实情况等报告。 3.完成综合值班,组织协调各应急处置组完成应急救援任务。 4.收集汇总各应急处置组救援动态,制作应急救援态势图、人员配置表、通讯表。 5.督促各应急处置组填写救援日志,及时汇总各组情况,编辑救援态信息,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6.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他任务。 |
成员 | 由发改、工信、公安、财政、民政、交通、国资、通信、气象、铁路、应急和能监办等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 |||
社会 稳定组 | 组长单位 | 赵彦龙 | 县公安局副局长 | 1.负责事故现场警戒。 2.对事故单位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救援人员装备及时到位。 3.负责转移群众地区的治安管控。 4.对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的人员及时进行处置。 5.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他任务。 |
成员 | 由武警部队和当地公安部门负责人组成 | |||
宣传 报道组 | 组长单位 | 刘晓平 |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 1.组织开展事故救援进展、应急处置情况报道工作。 2.维护现场正常的新闻采访秩序。 3.协调新闻宣传部门,做好新闻宣传、发布工作。 4.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5.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他任务。 |
成员 | 由公安、民政、生态、应急等部门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 | |||
善后 处置组 | 组长单位 | 赵彦萍 | 县民政局局长 | 1.负责伤亡人员安抚、抚恤。 2.负责事故造成死亡人员遗体处置等相关事宜。 3.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他任务。 |
成员 | 由人社、卫体、银监和事发地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 |||
技术 专家组 | 组长单位 | 贺咏华 |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 1.对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咨询。 2.参与制定应急救援方案。 3.分析研判事故发展态势,提出预防事故扩大措施。 4.收集企业相关技术资料。 5.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他任务。 |
成员 | 由应急管理局根据具体事故从各行业领域抽调有关专家组成 |
附表3
大宁县生产安全事故县级响应条件 | |||
Ⅳ级响应 | Ⅲ级响应 | Ⅱ级响应 | Ⅰ级响应 |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失联、被困,或危及1-3人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 |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失联、被困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 3.超出县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 | 1.造成10人以上死亡、失联、被困或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 4.省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Ⅱ级响应的情形。 | 1.从事故造成涉险人员数量初判,可能达到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难度很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
附表4
生产安全事故分级 | |||
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 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
说明:“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
附表5
大宁县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系表 | |||||||||
单位名称 | 责任人 | 单位职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联络人 | 单位职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
指挥长 | 县政府 | 许华伟 | 县委常委、 副县长 | 13935790288 | 高正 | 副主任 | 7722165 | 15582660003 | |
刘开元 | 县委常委、 武装部政委 | 2187550 | 13333357886 | 赵富春 | 副连长 | 2187550 | 15343577757 | ||
乔前 | 副县长 | 13834890180 | 刘嘉斌 | 科员 | 13466847804 | ||||
副指挥长 | 县应急管理局 | 贺咏华 | 局长 | 6158600 | 15034300666 | 白丽婷 | 办公室 主任 | 7726209 | 18534092118 |
县工信局 | 王亚平 | 局长 | 13834343352 | 李仁杰 | 科员 | 18234769872 | |||
县发改局 | 吴虹 | 局长 | 7722204 | 13509774457 | 秦海峰 | 副局长 | 13835760760 | ||
成 员 | 县委宣传部 | 刘晓平 | 副部长 | 15135351618 | 刘晓平 | 副部长 | 15135351618 | ||
县公安局 | 赵彦龙 | 副局长 | 13293965111 | 马云鹏 | 治安大队长 | 15934566989 | |||
县财政局 | 杨云清 | 局长 | 13935765333 | 贺康 | 办公室 主任 | 15235764330 | |||
县自然资源局 | 李峰 | 局长 | 6158080 | 13935720680 | 白雪峰 | 执法监查大队队长 | 18234712222 | ||
县住建局 | 贺宁平 | 党组成员 | 7725167 | 15035742688 | 靳小娟 | 办公室 主任 | 7721598 | 15582363336 | |
县交通运输局 | 侯永刚 | 局长 | 7722511 | 13935790208 | 王殊荣 | 办公室 主任 | 7722511 | 17835076691 | |
县公路段 | 宋蒲星 | 支部书记 | 13934685122 | 刘万良 | 副段长 | 13834177723 | |||
县卫体局 | 单红波 | 局长 | 7722525 | 15135393266 | 李宇玲 | 副局长 | 18534351777 | ||
县市场监管局 | 张卫平 | 局长 | 18735799799 | 马还生 | 特种设备股股长 | 7726152 | 13403478608 | ||
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 | 单河山 | 局长 | 13935739243 | 颜小晶 | 主任 | 15035744882 | |||
县气象局 | 张建玲 | 局长 | 7722148 | 13934677328 | 栗景翔 | 副局长 | 7722148 | 15835761967 | |
县人社局 | 张卫平 | 局长 | 7722797 | 18735799799 | 李陆伟 | 副局长 | 7722797 | 13753771001 | |
县教科局 | 贺春玉 | 局长 | 13509770535 | 曹建山 | 副局长 | 13934722055 | |||
县水利局 | 李玮 | 局长 | 7723123 | 13503577519 | 冯延平 | 主任 | 7723123 | 13934722007 | |
县农业农村局 | 聂宏鹏 | 局长 | 7725787 | 13934700003 | 王新荣 | 主任科员 | 19834868786 | ||
县科技中心 | 贺建生 | 科技中心负责人 | 7722611 | 13593537378 | 张耀文 | 办公室 主任 | 13934331612 | ||
县文旅局 | 崔欣 | 副局长 | 7722765 | 17696183987 | 高晓春 | 执法队副队长 | 13754950915 | ||
县武警中队 | 杨琪 | 队长 | 7726688 | 17730601777 | 杨琪 | 队长 | 7726688 | 17730601777 | |
县消防大队 | 徐伟 | 队长 | 13934676119 | 李青 | 外勤 | 13835799518 | |||
移动大宁 分公司 | 刘俊 | 经理 | 13593507110 | 房改珍 | 办公室主任 | 13903570871 | |||
联通大宁 分公司 | 李朝阳 | 经理 | 18635700869 | 韩连宝 | 主任 | 18635779811 | |||
电信大宁 分公司 | 黄俊强 | 经理 | 18903570228 | 康金成 | 副经理 | 13327476885 | |||
国网大宁供电公司 | 梁军翼 | 经理 | 7722134 | 13753575111 | 马晓宁 | 副经理 | 7722134 | 13934679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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