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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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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按照县依法治县办的精神要求和部署安排,我局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法治学习、强化普法宣传、规范行政执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成员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完善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促创建,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形成了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的工作氛围。

(二)加强法治教育,提高法治素养。2023年以来,我局不断完善学习制度,加强法治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二十大精神、《宪法》、《民法典》等内容纳入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进行学习,提高了法治素养。不断加强“学习强国”平台的推广和使用,通过手机APP学习丰富的法律知识、观看法治纪录片,提升法治意识。积极关注中央政法委新媒体、省委政法委新媒体、临汾市委政法委新媒体,通过日常的浏览和学习,树立法治信仰,确立法治底线思维,对法律有敬畏之心,把法律铭刻在内心,落实到行动上。

(三)强化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意识。我局组织开展了文化市场法治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文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讲解网吧管理、营业性演出管理、歌舞娱乐场所管理、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管理、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等文化市场管理知识,为群众解答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法律常识问题。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了文化市场法律法规知识,调动了全社会参与文化市场管理,监督文化市场经营的积极性促进全县文化市场更好发展。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识,营造非遗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构建全社会宣传非遗保护的系统化、常态化格局。我局在县城主街道、葛口小学、道教村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发放《临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1000余份,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知识、大宁县各级非遗项目保护成果展示、乡村文化记忆图片展示。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增强了广大群众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

(四)加强行政执法,规范执法行为。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不断加强日常检查和双随机抽查,文旅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为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我们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清查校园周边出版物及文化用品经营等场所,重点打击无证销售出版物、销售盗版少儿出版物和含有淫秽色情、暴力恐怖等内容的少儿出版物,确保校园周边文化环境规范有序;重点清查存在问题较多的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短视频、教育类App等领域,确保网站、互联网应用软件等不传播妨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内容;坚持打防并举,组织开展“绿书签”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绿色阅读、文明上网,自觉远离和抵制有害出版物和信息。通过多项整治活动,规范了文化娱乐、新闻出版等市场经营环境,为我县青少年提供了一片“晴朗”的天空。

(五)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坚持市场监管工作与扫黑除恶工作相结合,以网吧、KTV为重点,积极摸排线索,定期组织执法队员深入现场,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不断巩固并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二是加强扫黑除恶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等深入广泛宣传,向群众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渠道,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郁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思想理论学习抓的还不够紧。单位组织的法治思想理论的学习次数较少,总体来看,学习的不够全面和系统。

(二)法治宣传工作做的还不到位。文旅系统开展的法治宣传,范围还不够广,力度还不够大。特别是针对文旅市场经营主体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还不是太大。

(三)普法工作做得还不到位。我局的行政执法领域相对较大,涉及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广电、电影等领域,在这些领域开展的普法工作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强化法治理论学习,提升理论素养。完善建立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撰写心得体会,开展交流研讨,组织应知应会考试,全面提升单位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和综合素质。

(二)结合文化旅游工作,提升宣传效果。文化上,结合大型文化活动、节庆活动、文化惠民演出、送戏、送电影下乡和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加强法治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旅游上,在景区、乡村旅游示范村设立宣传栏,宣传标语,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创作力度,创建法治文化品牌。组织文化爱好者和专业创作人才,加大创作力度,结合县情实际,创作出具有本地特色的小品、相声、舞蹈等文艺作品,培育大宁法治文化品牌,加快法治大宁建设。

(四)加强普法工作、提高市场主体法律意识。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在文化、娱乐、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广电、电影等领域积极开展普法工作,不断提高文旅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

大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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