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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结论公示

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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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大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3月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向大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大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严格为提供线索和材料的人员保密。

通信地址:大宁县西街17号

举报电话:0357-7722797

                      

大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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