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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组:
根据《临汾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深入开展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五项重点工作“百日攻坚”春季行动的实施方案〉(临乡振办字〔2023〕2号)的通知》、《山西省乡村振兴局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帮扶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乡振发〔2022〕112号)精神,落实脱贫劳动力就业帮扶政策,对2022年度脱贫劳动力稳岗补助应发尽发。
一、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稳岗补助
对到户籍所在乡镇以外连续外出务工6个月以上、月工资达到1000元以上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岗奖补,连续补助6个月。目前各乡镇报回符合条件的人员30人,每人补助1200元,共计3.6万元,补助台账详见附件1。
二、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稳岗补助
对就业帮扶车间与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稳岗补贴。目前各乡镇报回在就业帮扶车间就业的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10人,按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稳岗补贴,共计1.8万元,补助台账详见附件2。
第五批稳岗补助合计5.4万元,现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从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4日),若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大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人:苏斌斌
举报电话:0357—3421543
附件1:大宁县2022年第五批脱贫劳户和监测户劳动力稳岗补助台账.xlsx
附件2:大宁县2022年第四批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稳岗补助台账.xlsx
大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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