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2024-07-18
【字体:

各产煤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已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4年第1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6月28日印发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矿安〔2023〕61号)同时废止。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2024年6月24日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2021003345号-1  网站标识码:141030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大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2602000101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