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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文件
大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
报 告
——2024年11月28日在大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大宁县财政局局长 吴虹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4年县级财政预算经大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政府债券转贷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因素影响,2024年县级预算财力发生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受县政府委托,现在我就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有关情况,向本次会议作如下报告。
一、县级预算调整方案
(一)中央、省、市财政对县级一般转移支付补助增加调整预算
截至目前,中央、省、市财政对县级一般转移支付补助增加财力4573万元,其中:2023年省对县级、开发区财政奖补资金1889万元;2024年中央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880万元;2023年四季度政府隐性债化债引导资金734万元;2023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奖70万元。新增一般转移支付补助拟安排用于以下事项:
1.昕水镇人民政府昕水河人工湿地建设项目征用土地资金;曲峨镇人民政府旧办公用房拆除及修缮项目资金;网络服务中心业务工作经费、“秦晋之约”文化交流专场晚会经费;产业集聚区发展服务中心工业园区二期(轻工业)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工程、信亿达公司煤层气液化及应急调峰项目区域供电线路迁改工程、打井工程、厂区外雨污管道及灌溉水渠工程资金等704.09万元,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
2.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工程缺口资金50万元,列“公共安全支出”科目。
3.党校工作经费;教体局大宁县第一中学理化生实验室项目缺口资金、大宁县第一中学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设备采购项目缺口资金、大宁县第二中学(原大宁县昕水中学)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缺口资金、幸福学校学生被褥采购项目资金等128.63万元,列“教育支出”。
4.宣传部翠微文化广场(一期)建设项目缺口资金、融媒体中心与临汾市广播电视台合作宣传工作经费等80万元,列“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宁县公共实训基地项目测绘经费、公安局武警中队因公殉职善后救济补偿资金、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办公及驻京工作经费、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后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费、医疗集团2024年药品零差价项目资金等89.17万元,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
6.卫生健康局新医院门诊楼综合楼建设项目缺口资金、隔离病区项目缺口资金、医疗集团采购医疗设备资金等316.03万元,列“卫生健康支出”科目。
7.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合同制人员保险经费;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新昕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专项债券利息补助资金、集中供热提标改造项目缺口资金、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洁净煤采购尾款资金等175.8万元,列“节能环保支出”科目。
8.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清理涵洞淤泥和垃圾项目资金、公园广场亮化项目资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及专项债券利息补助资金、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停车场项目资金、建成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缺口资金、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工程资金、大宁县至石城段燃气铺设抢修工程资金;昕水镇人民政府宁源社区翠微山道路修缮资金等1417.03万元,列“城乡社区支出”科目。
9.农业农村局机关维修改造工程资金、大宁县高标准农田自查自纠维修工程资金、大宁县乡村振兴项目(纵线)越野营地新增提档升级资金;现代农业发展中心物业费、大宁苹果高质量发展交流会资金;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工作经费等709.2万元,列“农林水支出”科目。
10.交通运输局机关办公经费、高速口环境提升项目工程资金、沿黄旅游公路2024年度运营资金、公交车补贴资金、2016-2017年农村公路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工程缺口资金;交通公用事务服务中心储备防滑料和融雪剂资金、大宁县高边桥、北桑峨桥改造工程资金等696.45万元,列“交通运输支出”科目。
11.自然资源局煤层气集采输配项目被征地养老保险补贴资金、气象局“千村万乡气象科普行”暨气象科技下乡走进山西大宁活动资金93.06万元,列“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科目。
12.应急管理局应急预案编制经费、交通公用事务服务中心黄河仙子祠景区道路灾后重建工程资金等13.54万元,列“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科目。
13.财政局2024年一般债券还本资金100万元,列“债务还本支出”科目。
(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整预算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财力1000万元,列“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科目。根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相关规定,我县动用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拟安排用于以下事项:
1.纪委廉政基地建设项目资金109.01万元,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
2.民政局困难群众一次性补助和冬季取暖补贴资金179.73万元,列“卫生健康支出”科目。
3.住建局安置小区建设项目、环卫一体化项目、集中供热锅炉购置项目资金等711.26万元,列“城乡社区支出”科目。
(三)新增政府债务限额调整预算
2024年新增政府债券69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00万元,专项债券6700万元。新增债券增加后,我县债务限额调整为115554.6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6493.9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9060.74万元。截至目前,我县债务余额为113718.0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4657.27万元,专项债务余额59060.74万元,政府债务率61.34%。县级债务余额处于限额之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对新增债券使用的要求,经报请县政府同意,拟安排用于以下2个事项,具体为:
(1)一般债券项目200万元。拟安排用于以下1个事项:大宁县新昕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提标改造项目200万元,列“节能环保支出--水体”科目;
(2)专项债券项目6700万元。拟安排用于以下1个事项:大宁县职业高级中学新建项目6700万元,列“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
经上述调整后,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5773万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收入增加457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200万元),相应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也增加5773万元。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分别由第一次调整预算的143113万元增加为148886万元。
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6700万元,全部为专项债券收入,相应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也增加6700万元。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分别由年初的6376万元增加到13076万元。
二、县级预算调整依据
为科学合理使用好县级新增财力,把好钢用在刀刃上,在安排支持项目时,主要依据有三条:一是按照中央、省、市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项目内容及使用要求安排财政资金;二是按照市财政局对债券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安排债券资金;三是按照上级相关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重点用于债务化解、环境保护、城市建设、民生保障等重大事项的资金需求安排财政资金,实现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和保障县级重点项目建设。
三、直达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我县共收到上级拨付直达资金34400.85万元,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0380.4万元,一般转移支付23939.4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30.76万元。县财政部门及时根据资金使用用途全部分配至相关预算单位,为全力做好“六稳六保”、重点项目建设等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四、“三保”预算审核情况
2024年,我县在年初预算中已安排“三保”预算72052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26056万元、保工资41025万元、保运转4971万元),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县级“三保”预算的审核意见》(晋财预〔2024〕28号),我县2024年“三保”预算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下一步,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持担当作为、真抓实干,稳步推进财政各项工作,为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全面提质提速提供坚强财政保障。
以上报告与2024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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