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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说明

2017-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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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说明

按照2017年县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财政工作会议部署,切实增强紧日子意识,从严从紧控制支出,把保基本放在各项工作最突出的位置,提高财政支出精准度和有效性,全力保障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的落实。现对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做如下说明。

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财政预算收支初步测算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041万元,比上年下降1.93%,绝对额减少60万元。

现行财政体制初步匡算,2016年总财力为80284万元。财力组成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41万元,返还性收入补助907万元(增值税税返还180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141万元,营改增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488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补助98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补助38766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4373万元,均衡转移支付补助29769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2699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725万元,体制补助收入1200万元); 各项结算补助1045万元;财政提前告知专项用途转移支付补助13385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8万元, 革命老区转移支付803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3280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928万元,义务教育转移支付1098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746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1521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4192万元,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451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358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2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66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251万元(上年结转654万元,净结余597万元);调入稳定调节基金9000万元

一、部门预算支出安排原则

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深化财政改革为主线,优化支出结构,加强绩效管理,厉行勤俭节约,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遵循以上指导思想,2017年预算编制坚持以下原则:(一)积极稳妥,量入为出,坚持收支平衡;(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三)勤俭节约,过紧日子,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四)应收尽收,应保尽保,实行收支全口径管理,(五)讲求绩效,绩效为先,安排财政资金绩效先行。

二、部门预算编制改革重点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单位代码编列。2017年纳入县级部门预算的单位应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且使用财政性资金独立编制预算的行政、事业(参公、全额、差额)单位。非县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各类社会团体(包括学会、协会、商会、研究会、联合会、联谊会、促进会、校友会等),根据《临汾市社会团体清理规范工作方案》(临纪发[2014]9号)规定,不列为部门预算单位。各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编码以财政部门下发的数据文件为准。

(二)部门预算编制实行“零基预算”的编制方法和“两上两下”的编制程序。对项目支出编制进行改革与优化,根据轻重缓急将项目支出分为Ⅰ-Ⅲ类进行编制。

(三)细化部门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录入,强化财政监管。2017年部门预算设置了人员基本信息表、领取遗属补助人员信息表、办公房屋建筑物情况表、“三公”经费信息数据库等基础信息录入内容,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

(四)增加了2017年部门预算内容。根据现行财政政策,保留并提高了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离休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工人生活补贴、乡镇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工作补贴、公务用车改革补助、取暖补贴等惠及民生的支出。

(五)规范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支出功能、经济科目使用,强化预算约束。通过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软件对单位基本支出功能、经济科目使用进行统一规范和设置,进一步强化部门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六)执收执罚单位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可以在不超出收入预算计划的范围内,优先足额安排单位的项目支出。

(七)规范“五险两金”的标准及范围(具体标准见附表),按有关政策规定及要求,测算财政负担的“五险两金”内容。所有列入预算的“五险两金”在预算执行中均由各预算单位向经办机构缴纳,财政部门不再汇缴。全额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财政补助部分暂由财政代扣代留,待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入实际操作后,再重新计算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八)部门预算编列顺序坚持先维持、后发展、先重点、后一般,不超财力安排预算。各项支出安排顺序为:优先安排财政应负担的工资性支出、按定员定额标准计算的日常公用支出、项目Ⅰ类支出;其次根据财力情况,逐次安排项目Ⅱ类、项目Ⅲ类支出,其中:工资性支出、日常公用支出、项目Ⅰ类、项目Ⅱ类支出根据测算财力一次性安排到位,项目Ⅲ类支出一般作为统计类项目,在执行时根据财力变动情况,确定是否执行,不作为单位申请资金的依据。具体办法按照《大宁县2017年县级预算和部门预算编制办法及预算执行相关说明》(附表一)所列规定执行。

三、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802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78548万元(当年财力安排77894万元,上年结转65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1731万元,与测算总财力一致,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35757万元。其中:人员工资支出3497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86万元。

(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44527万元。

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284万元,在安排部门预算中,其功能科目全部细化到项级,基本支出的经济科目全部细化到款级。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27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35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万元;上年结余72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003万元,均按不同基金规定的用途其功能科目全部细化到项级。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845万元,其中,当年预算收入5548万元(包括财政补贴收入2814万元),历年结余629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783万元,预算收支结余40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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