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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2-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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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有关健康政策,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县乡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执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协调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落实医药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

(三)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执行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汇总上报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及时准确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和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六)贯彻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检测、调查、评估和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贯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贯彻执行国家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标准。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督管理,统筹推进中医药振兴工作。

(十一)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体育发展战略,协调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县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组织监督实施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1. 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2. 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和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竞赛,研究和指导优秀运动队伍的建设、青少年体育以及后备人才培养工作。

  3. 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场馆(地)和设施的建设及布局;研究拟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归口管理并发展体育市场,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4. 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和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制定体育教育规划,发展体育教育;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5. 组织参加省市体育比赛和举办体育竞赛,指导各运动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负责全县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与日常监管,负责编纂体育文史工作。

    (十八)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老龄工作、防治艾滋病工作、地方病防治工作,指导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大宁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以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为目标,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推动落实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疾病的综合防治措施,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强化基层服务网络功能,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县医疗集团综合医改和医药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创新和转变监管方式,构建协同顺畅、信息共享的监管机制,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四是更加注重老年健康事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会同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和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二)医政医管和应急股

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依法管理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防治工作,承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承担艾滋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

组织指导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相关政策、规范、标准实施工作,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医院药事、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协调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承担上级重要外宾在宁工作期间的医疗保障,承担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卫生应急专项预案,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预案演练。组织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依法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基本公共卫生和职业健康股

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标准、规范的落实,指导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承担农村和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管理工作。

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监督指导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负责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承担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组织协调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供应使用的鼓励扶持政策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协调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负责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和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

承担卫生健康战略统筹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承担卫生健康事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规章、办法草案,承担地方标准有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组织推进法治建设,承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法制教育、普法宣传以及政策法规教育培训、咨询服务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科研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住院医师、全科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工作领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组织开展《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县政府公布的权力清单,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其他权利事项等受理、审核和审批工作。负责行政审批资料的管理和归档工作。

(五)体育股

研究拟定全县群众体育工作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全县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建设和组织建设。指导全县各部门和行业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社会体育的发展。

研究拟定全县体育训练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体育竞赛管理制度。研究拟定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运动项目设置、布局。负责全县教练员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国内外比赛的备战和参赛工作。组织县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负责赛风赛纪工作。负责办理运动员的注册和审批工作,负责全县青少年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工作。

研究拟定全县体育科技、教育、宣传工作的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的攻关,组织体育科研成果的审查和鉴定、推广。组织起草体育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负责编制全县体育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拟定体育产业发展政策,规范体育市场。汇编全县体育事业统计资料。制定全县体育场(馆)建设发展规划和大型比赛的场地器材保障工作。

   (六)中医药管理股(人口与家庭发展股)

拟定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中西医结合政策。指导重点中医院和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承担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推进中医药文化继承发展。参与制定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社区和农村中医药工作。

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女卫生、儿童卫生、生殖健康工作,推动生育全程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避孕药具管理工作。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提出促进人口与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推动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规定落实。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问题的政策、措施、建议。贯彻落实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

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大宁县医疗集团、大宁县中医院、大宁县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大宁县卫生监督所,大宁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大宁县中心血库。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个,具体包括:大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本级

三、2022 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加快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搬迁工作,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环境。

)加强多功能体育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等文体场所运营管理

)坚持“人”“物”同防,落实闭环管理,做好重点地区来宁返宁人员核酸检测和必要管控,加大对快递、物流运输,特别是冷链物流等重点行业的疫情防控工作力度,坚决切断疫情传播渠道。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一、大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大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大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大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大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大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大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大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大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大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一、大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二、大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大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2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492.5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422.72   万元,减少46.19%。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492.5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492.5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92.5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22.72万元,减少46.19%。主要原因是修建新医院工程即将完工,支出减少。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   万元,增长0%

(二)支出预算总计492.5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

2.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3.2022年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万元,与上年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2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79万元,增加14.3%,主要原因为调资后工资基数增加,支出增加;卫生健康支出370.1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36.4万元,减少54.11%,主要原因为修建新医院工程即将完工,支出减少;住房保障支出34.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9万元,增加12.86%,主要原因为调资后工资基数增加,支出增加。

4.基本支出预算数为428.7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71万元,减少0.17%。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支出减少。

5.项目支出预算数为63.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22.01   万元,减少86.87%。主要原因是修建新医院工程即将完工,支出减少。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大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492.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2.53万元,占  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万元,占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占0%;其他资金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大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49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8.73万元,占87.05%;项目支出63.8万元,占12.95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大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92.5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22.72万元,减少46.19%。主要原因是修建新医院工程即将完工,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大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92.5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422.72 万元,减少46.19   %。主要原因是修建新医院工程即将完工,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大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428.7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84.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4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大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大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0 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2  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无三公经费预算。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4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9.92万元,增长 83.42%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十、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 0  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本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等。

十二、其他固定资产占有情况:

房屋情况:截止2021年年底,我单位账面有办公用房1266平方米。

通用设备类:我单位通用设备类资产价值287.28万元。

专用设备类:我单位专用设备类资产价值961.73万元。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附表为空)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共 9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63.8    万元;(详见附表)

十五、其他说明

(一)政府债券公开

专项债券公开

  2021年申请政府专项债券2600万元,包括大宁县人员医院新院区隔离病区建设项目1300万元及大宁县人民医院新院区特殊功能及配套工程1300万元。

(1)大宁县人员医院新院区隔离病区建设项目1300万元,将全部用于购买64排螺旋CT,目前正在进行财政评审工作,待评审结束并进行招投标以后即可完成支付工作。

(2)大宁县人民一议案新院区特殊功能及配套工程1300万元,目前已支付3644763.7元,结余9355236.3元,剩余配套用房部分正在进行财政评审工作,待评审结束病进行招投标后即可完成支付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单位资金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八、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95 卫生健康和体育局.xls

95卫体局绩效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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