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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2-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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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律法规,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和各业合同管理;负责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依法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进行调解、仲裁;监督检查承包合同的履行;依法查处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相关案件。

2、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贯彻实施农村财经法规和集体资产法规;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农村财务管理、培训农村财会人员,指导农村民主理财、财务公开,负责农村会计工作规范化和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资产、效益综合审计,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

3、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对全县农民负担和涉农项目的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农村兴办公益事业进行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进行组织指导、审核监督与管理;依法开展对加重农民负担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落实,并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4、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监督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培训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管理人员;查处有关违纪违规行为。

5、农村经济统计。对全县农村基本经济情况、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负债、收益分配和农民负担进行统计和分析,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6、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我中心内设股室为:办公室、土地合同股、审计股(三资管理)、合作指导股(农民专业合作社)、产权交易中心、农业生产托管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个,具体包括:大宁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本级。

三、2022 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是继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2022年3月前完成2021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

二是抓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积极探索新的托管模式,及时做好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确保完成3.526万亩任务。

三是继续抓好农村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做好仲裁员和调解员培训工作,妥善处理各类承包经营纠纷,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数据管理,做好有关信息变更工作。

四是继续规范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农村财务核算,做好农村审计工作。

五是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试点工作和家庭农场发展指导工作,培育一批示范社和示范农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一、大宁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大宁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大宁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大宁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大宁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大宁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大宁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大宁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大宁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大宁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一、大宁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二、大宁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大宁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2022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289.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135.13 万元,减少31.8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289.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289.6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89.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5.13 万元,减少 31.8%。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部分项目完成。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0 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主要原因是大宁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二)支出预算总计 289.6 万元。包括: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79 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与上年相比减少 15.41 万元,减少 0.28 %。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退休,养老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相应的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 10.5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35  万元,减少  0.03%。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退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的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 21.82 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增加 2.5 万元,增加 0.12 %。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

5.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56.6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13万元,减少 0.59 %。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6.项目支出预算数为33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9   万元,减少80 %。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减少。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大宁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28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9.6 万元,占 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 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万元,占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资金0 万元,占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大宁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28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6万元,占89.36%;项目支出 33  万元,占1.6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大宁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289.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5.13万元,减少 31.8 %。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大宁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89.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35.13万元,减少31.8 %。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项目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大宁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256.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24.77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15.97 万元。主要包括:取暖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大宁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 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主要原因是大大宁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大宁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动。主要原因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0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动。主要原因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动。主要原因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动,主要原因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5.8 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1.2 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4.6 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本单位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1      辆等。

十二、其他固定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固定资产原值62.94万元,净值17.25万元。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附表为空)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共 4 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33 万元;(详见附表)

  1. 其他说明

    (一)政府债券公开

    1.一般债券公开

    (1)上年一般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2)上年一般债券项目建设进度、运营情况等;

    2.专项债券公开

    (1)上年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2)上年专项债券对应项目建设进度、运营情况等;

    (3)上年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及对应形成的资产情况。

    本单位未使用政府债券。

    (二)其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单位资金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大宁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

    2022年2月25日

  2. 90农村经管中心.xls

  3. 90经管中心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_202202181655261.xls

  4. 90经管中心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资产清查工作经费_202202181658233.xls

  5. 90经管中心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及产权工作经费_202202181659544.xls

  6. 90经管中心 农业生产托管工作经费_20220218165654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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