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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文化、旅游、文物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文化、旅游、文物政策措施,起草文化、旅游、文物地方性法规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文博事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业与相关领域的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文物领域等体制机制改革。指导协调全县基层文化、旅游、文物工作。
(三)指导全县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县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文博事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提高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效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助推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协调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建立健全全县智慧旅游、旅游集散、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服务平台体系,推动旅游服务便利化。
(六)拟订全县艺术教育、文化、文物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和文物保护科技发展,推动文化、旅游、文物科技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管理全县艺术教育、文化科技研究工作,指导艺术教育体制改革。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旅游业的地方性标准并组织实施。
(七)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
(一)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电子政务、档案、机要、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化、政务督查、保卫、值班、信访、车辆管理等工作。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行政业务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拟订机关内部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牵头负责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
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承办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导游资格考试工作。指导全县行业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拟定全县文化和旅游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全县文化和旅游业改革发展工作,承担文化、旅游、文物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县旅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联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承担假日旅游工作。
(二)公共服务股
拟定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博物馆发展规划,提出年度项目计划。承担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指导全县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业务工作。指导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博物馆收藏文物的保管工作。指导、组织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示、演出、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县重大社会文化活动和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实施全县优秀传统文化的普及传承工作。组织和承办全县大型文化活动及申报工作。协调推进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文化、旅游服务的标准化、便利化。组织协调全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项目专项资金的申报及采购工作。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审核重点博物馆陈列设计方案。负责馆际间藏品交换、调拨和借展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合作。指导珍贵文物的抢救和征集。
拟订全县文化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全县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组织编制全县编制全县文化和旅游重点设施及建设项目规划。指导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基地建设。督促重大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实施。组织编制全县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库建设。指导工艺美术、旅游商品研发和行业管理,指导文化旅游演艺开发等工作。协调指导工业旅游、乡村振兴、乡村旅游、环境保护和旅游扶贫工作。协调组织全县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及成果的推广。
文旅发展股
承担文化、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文化、旅游、文创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文化公园建设。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负责对旅游景区景点质量等级评定。负责旅游市场开发工作,开展旅游主题形象宣传推广。指导全县大型旅游节庆活动。负责区域间的旅游合作交流。负责智慧旅游建设的组织实施。
组织编制全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提出年度文物保护计划。研究拟定有关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管理指导全县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与抢救工作。组织协调全县重大文物保护工程和重大考古项目的实施。承办世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和国家及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审核、推荐、申报及其保护规划、保护方案的审定工作。承办全县可移动文物技术保护设计、修复单位资质的审核、申报工作。监督管理世界文化遗产。承办世界文化遗产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推荐、申报工作。承办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工作。组织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工程方案的评审和质量监督与验收。组织文物保护工程方案设计施工、招投标、开工前审批、监督验收。负责监理单位资质和考古发掘领队资质及文物勘探单位资质的审核、申报工作。管理指导全县文物考古的调查、勘探和发掘。审核涉及文物保护的基本建设项目。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建设工作。
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大宁县文物事务所、大宁县人民,文化馆、大宁县图书馆、大宁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6个,具体包括: 大宁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下属单位大宁县文物事务所、大宁县人民,文化馆、大宁县图书馆、大宁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2021 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对标一流提标准,文化惠民走新路
(一)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是落实免费开放项目,确保免费开放时间,扩大服务范围,使各级基层文化服务中心成为群众文化活动的主要阵地,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二是充分利用公共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提升全县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做好文化惠民工程,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一是继续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提升政策知晓率,巩固脱贫成果;二是积极开展我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营造欢乐祥和的佳节氛围;三是免费送戏下乡36场,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四是开展好2021年元宵节社火表演、消夏月、文化旅游节、桃花节、西瓜节和苹果采摘节等节庆活动,创新节目形式和内容,打造节庆文化品牌,叫响本县知名度,拉动游客数量增长。五是抓好文艺创作,提升作品质量,紧紧围绕十九大精神,积极调研,听取群众呼声,广泛征求意见,丰富节目形式和内容,创作小品、快板、小戏、歌舞等题材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六是继续开展全民阅读和宣传活动。开展“网络书香帮扶计划”进村镇、进学校、进企业推广活动,开展“国学讲堂”、“儿童剧场”“4.23阅读日”等全民阅读活动和系列宣传科普活动,加强“书香大宁”建设,提升全县精神文明水平。
2、推进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加快旅游事业发展
(一)配合实施好笊篱寨景区规划开发建设
积极与宏源公司和市局相关部门对接,完成前期相关手续办理及项目开工,督促施工进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加快笊篱寨景区开发进程,为游客打造一座室外桃源般的度假小岛,一个水中黄土塬体验基地。
实施全域旅教项目,打造特色化乡村旅游
一是完成道教村—乡土教育博物馆、罗曲—园艺和百花苑、山庄—新能源、后腰—农耕文化、李家垛—地质等6个试点村的展馆建设工作。二是在2020年已经建立的主题馆基础上,通过链接自然教育机构和在地专业性教育师资进行城市学校和青少年群体的教育消费测试,对地质景观、清洁能源、有机与农耕、自然与环境、慢食与生活等教育旅游资源进行参与式模块课程开发,继续开展公益研学营活动,持续扩大我县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打造研学旅游品牌。
3、做好文物安全保护工作,确保全年文物安全零事故
对不可移动文物继续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特别在大型活动、重要节日、雨季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重要时段,确保文物旅游安全零事故。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将文物保护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设立重点文物专项保护资金,提高我县文物保护利用水平。
4、强化执法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一是扎实做好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继续开展KTV、网吧、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培训,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演练、检查等各项工作。二是继续开展文化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加强对网吧、KTV、出版物、印刷业等文化市场的执法监管,有效开展扫除黑恶势力、净化文化市场环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一、大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大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大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大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大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大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大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大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大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大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一、大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二、大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县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大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1143.2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526.72 万元,增长(减少) 85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1143.25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1143.25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1119.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502.87 万元,增长 81.6 %。主要原因是2021年根据乡村振兴战略我县将进行旅游规划和旅游建设,文物方面也将重点进行相关的文物修缮和保护,大宁县公共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建设完成支付其尾款。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23.8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3.85 万元,增长 100 %。主要原因是大宁县全域旅教推动县域资源多元化开发与乡村振兴合作服务项目接近尾声,需支付其尾款。
(二)支出预算总计 1143.25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 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文物、人员经费的支付。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2.公共安全(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 0 %。
3.2021年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为1014.75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的旅游规划和旅游建设,文物修缮和保护及大宁县公共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建设支付尾款。城乡社区支出23.85万元用于大宁县全域旅教推动县域资源多元化开发与乡村振兴合作服务项目支付尾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69万元用于人员经费,保障机关人员工作的正常运行。
4.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406.9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59万元,增长 6.7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5.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736.3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1.13万元,增长 68 %。主要原因是支付大宁县公共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尾款。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
大宁县文化和旅游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1143.2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119.4 万元,占 9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3.85 万元,占 2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资金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
大宁县文化和旅游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1143.2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6.95万元,占 35.6 %;项目支出736.3 万元,占 64.4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大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143.2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 526.72 万元,增长 85 %。主要原因是2021年根据乡村振兴战略我县将进行旅游规划和旅游建设,文物方面也将重点进行相关的文物修缮和保护,大宁县公共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建设完成支付其尾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大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11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502.87 万元,增长(减少) 81.56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1年根据乡村振兴战略我县将进行旅游规划和旅游建设,文物方面也将重点进行相关的文物修缮和保护,大宁县公共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建设完成支付其尾款。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大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406.9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63.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43.6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大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23.8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3.85 万元,增长 100 %。主要原因是大宁县全域旅教推动县域资源多元化开发与乡村振兴合作服务项目接近尾声,需支付其尾款。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大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 1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0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1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1 万元,主要原因节约开支。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6.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6.09 万元,增长(降低)29.6 %。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十、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50 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 50 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 0 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本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等。
2.、其他固定资产占有情况:
(1)房屋情况:截止2020年底,我单位账面有办公业务用房1729.15平方米。
(2)通用设备类:我单位通用设备类资产原价值209.72万元,累计折旧148.58万元,净值61.14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
(3)专用设备类:我单位专用设备类资产原价值40.68万元,累计折旧27.03万元,净值13.64万元。主要为文化专业用品。
(4)图书、档案类:我单位图书档案类资产价值2万元,主要为图书。
(5)家具、用具、装具类:我单位家具、用具装具类资产原价值31.98万元,累计折旧14.88万元,净值17.1万元。主要办公家具。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共 12 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736.3 万元;本单位整体支出已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 1143.25 万元。(详见附表)
十三、其他说明
1.本部门未使用政府债券。
2.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单位资金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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