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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林业局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大宁县林业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负责全县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政府实施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林业及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政府实施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林业及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和封山育林工作,制订全县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组织、指导全县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和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国有苗圃、集体林场、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发展建设与管理。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承担全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全县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审报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全县林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全县林地、林权管理并依法对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职责。指导全县林业公安工作和护林防火队伍建设。指导全县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检疫。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职责。指导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的落实;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依法负责退耕还林。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宁县林业局内设5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林业站、森防站、林权服务中心、种苗站。机关在职人员47人,退休人员36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大宁县林业局2020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大宁县林业局2020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大宁县林业局2020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大宁县林业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大宁县林业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大宁县林业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大宁县林业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大宁县林业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大宁县林业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大宁县林业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0年收入安排6184990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6184990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安排618499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57983元,减少8.3%,原因为本单位财政人员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28499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57983元,减少9.6%,原因为本单位财政人员减少;分别为人员支出4931121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65097元,减少10.3%,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25285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470元,减少5%,原因为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减少。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为900000 元,其中:项目Ⅱ类900000元。项目支出预算与2019年持平。
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0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附表7、8数据为空。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90000 元,与2019年预算数45000元比较增加45000元。其中:2019、2020年度,两年均没有安排出国经费;公务接待费为30000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增加10000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60000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增加30000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495元,比2019年预算31995元增加1500元,原因是:在职人员调整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增资。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截止2019年底,我单位资产管理系统账面共登记车辆3部,原值合计222100元。
2.房屋情况:截止2019年底,我单位办公用房427平方米,为单位自建。
3、其他固定资产情况:我单位其他固定资产价值1226579元。
三、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部门整体绩效申报情况:
(1)预算安排:2020年我单位部门整体绩效人员经费495970元,用于单位基本支出、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等;公用经费325285元,用于单位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取暖费等。
(2)年度目标:2020年我单位继续实施国家重点工程,完善提升省、市造林绿化工程,在工程质量标准上下功夫、出精品、上档次,完成全县造林绿化、综合改革等各项林业工作任务。
继续以购买式造林模式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在巩固完善历年造林工程的同时,突出抓好三大体系生态工程建设,按照市局下达的林业生产预计划,完成生态建设任务6.2万亩。即:退耕还林工程0.7万亩;省级吕梁山生态脆弱区及黄土高原治理工程5万亩。完成退化林分修复0.5万亩。
全面总结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改革成效,提炼提升形成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实施昕水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重点推进“一城一带两园两区”(一城:创建国家森林县城;一带:打造道教村至白村道路景观带;两园:二郎山国家森林公园,昕水河国家湿地公园;两区:“园艺大宁”示范区,白村、道教生态保护修复及绿化景观提升区)工程,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打造示范点,创建“沿黄旅游带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县”。
继续深化购买式造林、资产化管护、设立脱贫攻坚生态效益补偿专项基金、林业资产性收益、探索建立森林市场、林业碳汇扶贫、发展园艺产业等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的“两山”转变有效实现途径。
采取飞播和植苗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乔灌草结合、阔叶针叶混交、绿化彩化一体的造林绿化工程,体现生物多样性,既要种上种活,也要管护管好,确保成林成果,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推进昕水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规划西起古贤水库627米淹没线,东至大宁县界,建设湿地公园,分湿地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合理利用区,统筹考虑污水治理、生态修复、景观打造和市民休憩,提升综合治理效益。
确保林业安全工作。继续抓好护林防火、封山禁牧和病虫害防治工作,严格实行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森林防护预警预报体系,保证全县森林资源安全。
2、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情况:
2020年我单位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1个,
项目名称:2020年林场改革经费, 当年拨款90万元。
(1)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0万元
(2)项目概况:该资金为林场改革经费,用于林场一线管护人员的工资发放、生活补助、办公用品的购置及管护站维修等,林场在职管护人员46人,管护站6个,负责全县范围内的国家林地及公益林管护工作。
(3)年度目标:将各村委委托我局的12.5万亩林地委托进行管护,依据《山西省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益林补偿标准按照每年国家支付标准,支付专职护林员工资,按每亩7.2元的管护费补偿,共计90万元,委托方应接受、服从我方等上级主管部门对公益林管护支出使用管理情况的指导、监督、检查,并将有关情况定期向我局报告,对破坏公益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21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 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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