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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
(二)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
(三)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
(四)承担卫生部门委托的检验检测任务。
(五)负责免疫和公开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
(六)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中心内设办公室、党建办、计免科、宣教科、慢病科、地病科、传染病科、结核病科、检验科、职业病科、艾滋病科、等13个职业科室。机关人员编制22人,在职34人,退休人员33人。本中心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 大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大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大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大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大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大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大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大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大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大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0年收入安排4584107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4584107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安排4584107元,其中:基本支出4584107元,分别为人员支出4281567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02540元;所有数据均与2019年预算数相比,减少141325元,减少2.9%
原因为:人员退休,人员调出等。
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为0元,其中:项目Ⅰ类0元、项目Ⅱ类0元。相比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均为0元。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0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附表7、8数据为空。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5000 元,与2019年预算相同。其中:2019、2020年度,两年均没有安排出国经费;公务接待费为5000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公共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相同。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我单位是全额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附表10内无数据。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截止2019年底,我单位资产管理系统账面共登记车辆4辆,原值合计576570元。
2.房屋情况:截止2019年底,我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共登记的各类房屋建筑物面积合计330平方米,原值合计78800元。
3,专用设备情况:截止2019年底,我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共登记各类专用设备原值合计251720元。
4.通用设备情况:截止2019年底,我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
共登记各类机关运行设备488021元。
(三)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2020年我单位共申报部门整体绩效1个,目标为4584107元,合理发放、使用人员经费4281567元、公用经费302540。无项目绩效目标额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21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 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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