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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农业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策、决定;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配置和农产品品质改善的责任;贯彻执行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拟订全县新农村建设规划、计划和农业产业政策;根据审批权限,负责主管产业项目的立项、申报和管理;负责县政府切块下达农业资金的计划、分配和管理工作;培育、管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宁县农业委员会在机关的县委、县政府下属的行政事业单位,内设机构11个,现有人员139人,其中人员在职89人,离退休人员5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 大宁县农业委员会单位2019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大宁县农业委员会2019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大宁县农业委员会2019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大宁县农业委员会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大宁县农业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大宁县农业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大宁县农业委员会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大宁县农业委员会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大宁县农业委员会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大宁县农业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收入安排 9692598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9692598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安排9692598元,其中:基本支出9692598元,分别为人员支出9127294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65304元;
所有数据均与2018年预算数相比,增加422461元。
原因为:新增人员,在职人员调整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增资等。
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为0元,其中项目I类0元,项目II类0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Ⅱ类项目为0元,与2018年50000元相比减少50000元:原因为:本年项目减少。
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附表7、8数据为空。与上年一致。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60000 元,与2018年预算数80000元减少。其中:2018、2019年度,两年均没有安排出国经费;公务接待费为30000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我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从严从紧管控所致。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30000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了20000元,原因为.项目减少,用处量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8085元,比2018年预算23200元增加14855元,原因为:增加复退军等。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与上年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截止2018年底,我单位资产管理系统账面共登记车辆2部,实用车辆0部。
2.房屋情况:截止2018年底,我单位资产系统中登记办公楼1栋,价值111692.5元。
3、其他固定资产情况:办公设备通用设备等价值482805元
(三)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2019 年我单位无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21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 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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