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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8-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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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办公室

2018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为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大宁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如下: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促进水土保持,维护生态环境。

2. 水土流失监测:水土流失普查、水土流失监测预报、水土流失公告数据提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及其效益调查分析、水土保持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

3.水土保持项目管理: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规划、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监理、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评估、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工程设计、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工程组织。

4.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理。

5.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机械及人员资质管理。

6.相关科技开发与推广。

7.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宣传与人员培训。

8.负责项目的后期复核、验收和贷款归还的督促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大政发1994第4号文件通知,我县“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领导组”水土保持外资项目办公室于1994年成立,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监测、财务管理工作。后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编制委员会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二日会议研究决定,“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办”机构为正科级全民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二十名,人员、工资从水利、林业、农机三个部门事业编制经费中解决(大编发19962号)。

     2002年根据大委发200223号文件“关于世行项目办机构保留请示的批复”,撤销大宁县级党政机构改革中,大委发200213号文件要求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办并入县水利局的决定,世行项目办仍为单设机构,全称为“大宁县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办公室”,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独立法人;世行项目办独立行使业务主管权限,负责项目的后期复核、验收和贷款归还的督促等工作;世行项目办要澄清自身的债权债务,承担并做好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后根据大编发(2008)14号文件 “关于下达县直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通知”,对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重新核定,县水土保持世行项目办公室人员编制为6人。项目办现实有人数8人,其中:在册8人。单位有干部3人(科员3人),助理工程师1人,职工4人(技师2人、高级工1人、中级工1人)。退休人员5人,遗属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大宁县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办公室部门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大宁县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办公室部门2018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大宁县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办公室部门2018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大宁县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办公室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大宁县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办公室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大宁县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办公室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大宁县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办公室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大宁县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办公室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大宁县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办公室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大宁县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办公室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8年收入安排766650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766650元。安照收支平衡原则,2018年支出安排766650元,其中:基本支出766650元,分别为人员支出723869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2781元; 2018 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6650元, 2017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0975.96元,2018年增加12.47%,主要原因是2018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等比上年增加。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均为零,报表为空。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未列预算,  2018年初预算与2017年年初预算相同,均无列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我单位是全额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附表10内无数据。

四、其他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2、政府购买性服务指导目录

      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购买性服务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无

(2)、房屋情况:无自有房屋

4、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2018年我单位无绩效评价项目。2018年我单位除安排基本支出预算外,无项目支出(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大宁县部门预算公开表_[407002]大宁县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办公室.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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