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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

2016-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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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

   为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大宁县财政局<<关于做好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大财预三[20163]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将大宁县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如下:

一、单位概况

  大宁县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全县参保工作的事业单位。中心内设办公室、财务科、业务科等职能科室。中心人员编制9任,其中其他人员4人。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参保工作、完成市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负责全县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及民办非企业职工的参保的申报、缴费基数的核定工作。

 (三)负责失业基金的预算、核定、决算失业保险的基金的管理、拨付失业人员的培训,职业介绍补贴费用。

  (四)负责失业人员的登记、统计、按照规定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的申请。

(五)进行与失业有关的检查、调查工作

三、预算收支分析

 1、 2016年收入787663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787663元。其中:基本支出787663、分别为人员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4300较上年增加2700元,增加原因是中心增加一人。

 2、2016年“三公”预算控制额度为22000元,比2015年减少5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和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2000元,比上年减少了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和上年相同.


3、政府采购情况:2016年大宁县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无,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无、政府采购工程预算无、政府采购服务预算无。

4、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2016年无预算评价项目。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四、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92失业保险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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