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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物资流通服务中心
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为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大宁县财政局《关于做好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大财预三[2016]13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将大宁县物资流通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如下:
第一部分 概况
主要职能
组织实施县物资发展规划和规范物资运行秩序,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物资流通状况,负责炸药、民爆器材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大宁县物资流通服务中心成立于2010年,设有办公室、企业股、民爆股、综合股。在职人员14人、退休11人、离休1人。编制5人。
三、 大宁县物资流通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
2016年大宁县物资流通服务中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127094元,财政支出预算数1127094元,其中:基本支出1127094元(其中:人员支出1079883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7211元)。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额度20000元,其中: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20000元。与2015年相比三公经费额度,增加了4000元,其中公务接待减少了6000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了10000元,原因为调整了预算限额,重新分配了预算额度。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四、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大宁县物资流通服务中心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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