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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6-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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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

为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大宁县财政局《关于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大财预三〔2016〕13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将大宁县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如下:

一、 单位概况

大宁县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为主管全县企业养老保险工作的事业单位。中心内现设办公室、财务科业务科等职能科室。中心人员编制8人,退休人员 1人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企业、个体户、灵活就业者的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工作。

(二)负责全县企业、个体户、灵活就业者的养老保险金的社会化发放工作。

(三)负责全县企业、个体户、灵活就业者的养老保险金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企业、个体户、灵活就业者的养老保险基金的内部审计工作。

(五)汇总编制全县企业、个体户、灵活就业者的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和财务报表。

(六)负责全县企业、个体户、灵活就业者的养老保险信息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十二)承担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预算收支分析

2016年收入安排564007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564007元。较上年减少487432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16年支出安排564007元。其中:基本支出564007元,分别为人员支出537167元,较上年减335832元,减原因是一名干部退休。日常公用支出26840元,较上年减少31430.09元,减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减少,日常公务支出也较去年少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额度22000元,与上年相比,三公经费控制额度增加了1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00元,与上年增加了2000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20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000元。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以发生时批复额度为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四、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91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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