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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商业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

2016-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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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商业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

信息公开情况


为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大宁县财政局《关于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大财预三〔2016〕13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将大宁县商业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大宁县商业服务中心是组织实施县商业发展规划和规范商业市场运作秩序,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流通供求状况.负责监督协调商业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2.指导和监督系统的资产管理,依法维护商业中心的合法权益;指导本系统的科技开发和推广工作,推进科教商业中心.

3.研究制定本机关人事、财务、资产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商业中心建设、队伍建设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和奖励工作.

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大宁县商业服务中心属于全额事业单位,下属6个公司,机关编制14个,实有在职人员14人,(其中:科员1个,技师6个,高工4个,中工1个,初工1个,正科1个),退休10个.机关内设综合办公室、财统股、主任办公室3个科室。

二、预算收支分析

2016年收入安排1203686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203686元。较上年增加172997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16年支出安排1203686元。其中:基本支出1203686元,分别为人员支出1153045元,较上年增加210356元,增减原因: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增加。日常公用支出50641元,较上年减少37359元,减少原因:年补助租车费取消。

 我单位2016年“三公”预算20000元,与上年减少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和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0元,和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和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元,比上年减少33%。减少原因: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后,2016年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重新制定了限额标准。

我单位2016年和2015年没有项目支出。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四、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9月1日

137商业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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