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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党内法规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领导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指导精神,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县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3、检查和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重要或复杂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4、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县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决定或建议对他们做出党纪政务处分。
5、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宣传教育工作;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调查全县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8、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研究政风政纪中出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制定行政监察工作地方性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9、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察室的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任免。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委员会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审查调查室、第五审查调查室;下设第一至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含纪委监委警示教育中心事业机构一个。中共大宁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共大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县巡察数据处理中心,副科级建制,公益一类。机关行政编制68名,事业编制26名。其中:书记1名(占县委单列编制),副书记2名,纪委常委4名(其中2 名专职常委),监委委员4名(其中2名专职委员)。现有在职在编在岗人员72人,退休人员20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351.89万元、支出总计1367.8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66.47万元,增长0.05%,支出总计增加11.66万元,增长0.009%。主要原因是办理留置案件增加,前期核查及开支各项办案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351.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1.89万元,占比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36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0.55万元,占比59.26%;项目支出557.29万元,占比40.7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51.89万元、支出总计1367.8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66.47万元,增长0.05%,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1.66万元,增长0.009%。主要原因是办理留置案件增加,前期核查及开支各项办案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67.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66万元,增长0.009%。主要原因是办理留置案件增加,前期核查及开支各项办案经费增加。其中,人员经费801.79万元,占比58.62%,日常公用经费566.05万元,占比41.3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67.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79.75万元,占86.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99万元,占6.93%;卫生健康(类)支出33.75万元,占2.48%;住房保障(类)支出59.35万元,占4.3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130.34万元,支出决算136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01%。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944.99万元,支出决算117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84%,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工作经费、办案支出、资本性支出等,较2020年决算增加17.47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办理留置案件增多;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88.45万元,支出决算9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用于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离退休人员的取暖费等,较2020年决算减少9.25万元,下降9.7%,主要原因2021年退休4人,暂停养老保险;卫生健康(类)支出年初预算35.12万元,支出决算3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7%,用于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较2020年决算减少0.1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2021年退休4人,暂停医疗保险;住房保障(类)支出年初预算61.78万元,支出决算59.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7%,用于支出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较2020年决算增加3.52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2021年住房公积金基数算法与2020年不一致,增加取暖费及车补收入。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0.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0.1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90.41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0万元,支出决算21.95万元,完成预算的73.17%,比2020年减少20.64万元,下降48.4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方面,2020年新购入一辆公务用车,2021年未采购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方面,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了不必要的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17.79万元,下降45.5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比上年减少17.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0.1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办案需要我委新购入一辆公务用车。2021年,纪律检查委员会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比上年减少2.86万元,下降40.56%,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了不必要的开支。2021年公务接待共接待15批次,122人次。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41万元,比2020年减少264.67万元,下降292.74%。主要原因是:资产运行维护及办公设备购置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6个,涉及资金 600.51万元。
(2)我单位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367.84万元,全部列入绩效管理。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绩效自评价为优秀。
(3)组织对“纪检监察工作经费”“巡察工作经费”“2021年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等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0.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无第三方机构实施。从评价情况来看,在项目管理制度和实施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完善,项目评价结果均为优秀。
2、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纪检监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01分,属于"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0万元,执行数为 200.71万元,完成预算的91.2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产出情况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等指标分析,我委能够及时的完成案件审查调查工作, 办理留置案件 2 件,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50 件。通过“六抓六常态”,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全方位推动大宁县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下一步改进措施:在工作措施上务实管用“出实招”,在工作力度上自我加压“用狠劲”,扎实工作,务实创新。
巡查业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68分,属于"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 万元,执行数为77.4万元,完成预算的96.75%,主要用于巡察办日常办公开支,巡察支出等等,根据巡察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职责使命,坚持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到什么阶段,全面从严治 党就跟进到什么阶段,紧紧围绕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党代会提出的决策部署情况 开展政治监督,保障上有部署、下有落实,充分发挥巡察工作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下一步改进措施: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正规化有待进一步加强,巡察干部业务素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11分属于"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5万元,执行数为31.03万元,完成预算的80.6%,项目主要坚持办案力度不减,尺度不松,遏增量、减存量,积极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保持高压 震慑态势,精准有效惩治腐败,不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按照项目规范要求,专款专用,对日常工作加强规范和监督,合理准确安排预算,防止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无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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