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财政资金 > 财政预决算 > 财政决算公开 > 部门决算 > 2021年

大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10-11
【字体:

大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参与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参与制定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定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定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县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定和实施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定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定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定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职责。

(十四)参与拟订煤电油气和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规划。统筹协调全县煤电油气运行保障工作,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统筹能源与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提出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制定能源发展综合规划、政策,审核能源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能源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能源类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有关工作。分析能源发展动态和趋势,协调综合性重大问题。

(十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六)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含食用油)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计划和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七)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十八)管理县级粮食、棉花、食糖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棉糖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总量计划及动用建议。提出县级储备粮规模建议。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十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县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综合协调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县级物资储备的建议。负责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二十)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省、市和县投资项目。

(二十一)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十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政策和发展规划,起草有关能源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涉及能源发展的重大规划、政策和投资项目管理等,以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协调协商。

(二十三)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组织拟订全县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等产业的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十四)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负责审批、核准、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负责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二十五)负责能源预测预警,监测全县能源发展状况,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规划,提出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按程序组织实施。

(二十六)牵头组织全县节能降耗工作,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承担能源行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二十七)协调电力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运行管理。负责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变更和《供电营业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二十八)负责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建设和保护。

(二十九)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和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三十)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相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试点工程,积极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三十一)组织推进能源国际、省际、市际、县际合作,协调对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

(三十二)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三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十四)职能转变。县发展和改革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宏观调控,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转变能源管理和服务职能,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

1、加强宏观调控。加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运行监测,增强宏观经济政策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协调解决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2、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统筹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

3、强化发展规划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建立健全科学制定、有效实施、及时评估和动态调整发展规划的制度机制,强化发展规划的约束和导向作用。

4、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加强对执行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的跟踪检查,加强对全省重点工程建设的协调、服务、监督、管理。

5、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任用,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大幅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6、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完善县级储备,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任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

7、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储备防风险能力,增强储备在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

8、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根据省、市级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及动用指令,监督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确保储备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9、制定能源领域的相关规划、技术标准和规模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的职责分工

1)县发展和改革局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负责拟订全县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并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发布。

2)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在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县发展和改革局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要进一步完善重要商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方式,提高透明度,加强协调配合,健全相关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合力。

3)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全县非电力生产企业自备电厂的属地安全监管职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全县电力生产企业属地安全监管职责,不再承担全县非电力生产企业自备电厂的属地安全监管职责。

2、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有关职责分工。

1)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县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人口法治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3、与县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

1)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2)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4、与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县发展和改革局支持推广高效锅炉,推动锅炉节能改造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锅炉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负责对锅炉使用环节的排污许可证持有情况和持证排污情况, 执行环境保护标准及其他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县发展和改革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大宁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数据共享、信息互通, 在推广高效节能环保锅炉、推动锅炉节能环保改造、淘汰落后锅炉等方面强化沟通协作, 及时通报并协调解决锅炉节能环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5、与县应急管理局和县自然资源局在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发展和改革局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等方面加强煤炭行业工作,在项目核准、初步设计、竣工验收、产能调控等方面落实监管责任。

2)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全县煤矿安全监督检查,组织煤矿重特大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全县洗(选)煤厂、配煤、型煤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牵头拟订有关安全监督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3)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煤炭资源开采过程中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6、与有关部门节能降耗职责的分工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和节能降耗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负责全县污染减排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具体负责第一产业、第三产业(不含房地产业)节能工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具体负责建筑节能工作和城镇生活减排有关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交通运输节能工作。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大宁县委办公室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宁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委办发〔2019〕6号),成立大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能源局和县粮食局牌子。

5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发展改革股、粮食储备股、能源股、物价股。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5名。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发改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发改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4295.13万元、支出总计4364.93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674.82万元,增长592.41%,支出总计增加3752.80万元增长613.0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295.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5.46万元,占比0.2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00万元,占比0.77%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99.67万元,占比0.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364.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6.01万元,占比0.08%;项目支出4028.85万元,占比0.9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295.13万元、支出总计4364.9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3674.82万元,增长592.41%,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3752.80万元,增长613.0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64.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2%。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752.10万元,增长613.0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增加。其中,人员经费306.10万元,占比0.07%,日常公用经费29.10万元,占比0.00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64.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2.26万元,占0.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62万元,占0.04%;卫生健康(支出10.94万元,占0.002%;节能环保(支出216.13万元,占0.50%;住房保障支出19.37万元,占0.0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33.62万元,占0.05%;其他支出3310万元,占0.7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776.66万元,支出决算436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2%。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292.45万元,支出决算41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81%,用于主要是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采暖补贴、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较2020年决算增加72.74万元,增加8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资金及年中追加了项目资金。

项目支出4028.85万元。主要是完成粮油物资储备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和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较2020年决算增加3756.23万元,增加13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县城、村镇燃气管网建设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6.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6.9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29.10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企业补助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2021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0人,具体如下: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主要用于无等。2021年,无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4万元,占比19%,比上年减少4.83万元,减少81%。具体情况如下:因疫情原因,招商力度减少,公务接待减少。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接待5批次,共计接待53人次。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1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20年(减少)3.97万元,(降低)1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2021年储备粮费用及利息费用的补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4.75万元,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果、影响力各方面因素,通过数据采集,结合重点项目绩效分析,对该笔专项资金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2021年储备粮费用及利息费用的补贴(下半年)项目绩效实现情况良好,总得分为94.95分,属于“优秀”。

2)2021年粮食安全考核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万元,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果、影响力各方面因素,通过数据采集,结合重点项目绩效分析,对该笔专项资金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2021年粮食安全考核经费项目绩效实现情况良好,总得分为94.9分,属于“优秀”。

3)2021年小麦轮换差价补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1.55万元,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果、影响力各方面因素,通过数据采集,结合重点项目绩效分析,对该笔专项资金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2021年小麦轮换差价补贴项目绩效实现情况良好,总得分为99.85分,属于“优秀”。

4)2021年销售清洁煤补助,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1.13万元,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果、影响力各方面因素,通过数据采集,结合重点项目绩效分析,对该笔专项资金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2021年销售清洁煤补助项目绩效实现情况良好,总得分为99.85分,属于“优秀”。

5)2020-2021年度迎峰度冬保供,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万元,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果、影响力各方面因素,通过数据采集,结合重点项目绩效分析,对该笔专项资金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2020-2021年度迎峰度冬保供专项绩效实现情况良好,总得分为99.85分,属于“优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附件


发改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doc

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本级).XLS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2021003345号-1  网站标识码:141030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大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2602000101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