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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本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全县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全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依法承担全县反垄断执法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全县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依法承担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缺陷产品召回相关工作,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全县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质量安全追溯工作。依法承担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进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和重要信息直报制度的落实。负责县级层面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食品(含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管和食盐专营工作。负责酒类商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检查。
(十二)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全县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全县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推动全县新型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县地方标准,负责县地方标准的立项、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和复审工作。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市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依法监督管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工作。推动和国际对标采标相关工作。依法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管理全县商品条码工作。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全县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全县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六)负责全县知识产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加强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发展规划和制度措施。推动全县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十七)负责制定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十八)指导、协调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内设9个股室以及4个乡镇市场监管所,分别是:办公室、非公党建股、执法和信用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交易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计量股、质量和标准化管理股、食品和餐饮监督管理股、药品和器械监督管理股、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以及昕水所、曲峨所、三多所、徐家垛所。机关在职人员61人,退休人员59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注: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一)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010.5万元、支出总计1004.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15.94万元,下降10.29%,支出总计减少139.49万元,下降12.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01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0.5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0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4.42万元,占比73.13%;项目支出269.88万元,占比26.8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10.5万元、支出总计1004.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15.94万元,下降10.2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139.49万元,下降12.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0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9.49万元,下降12.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经费减少。其中,人员经费659.99万元,占比65.72%,日常公用经费344.31万元,占比34.2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0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5.57万元,占86.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68万元,占6.04%;卫生健康(类)支出34.81万元,占3.47%;住房保障(类)支出43.24万元,占4.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692.78万元,支出决算10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9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532.2万元,支出决算86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64%,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资本性支出和对个人的补助。较2019年决算减少77.22万元,下降8.19%,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减少,本年度追加项目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90.81万元,支出决算6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43%,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较2019年决算减少38.57万元,下降38.84%,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26.79万元,支出决算34.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94%,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较2019年决算减少2.28万元,下降6.15%,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增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42.98万元,支出决算4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较2019年决算减少21.45万元,下降33.16%,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4.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7.74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26.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取暖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专用设备购置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万元,支出决算12.33万元,完成预算的68.5%,比2019年增加1.75万元,增长14.19%,主要原因是:加大监管力度,车辆油耗大,维修成本偏高。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万元,支出决算12.23万元,比2019年增加2.59万元,增长26.87%,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主要原因是:加大监管力度,车辆油耗大,维修成本偏高。国内公务接待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万元,支出决算0.1万元,接待2批次、13人次,比2019年减少0.84万元,减少89.3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接待批次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大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大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68万元,比2019年减少4.93万元,降低3.75%。主要原因是:压减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电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类和300万元以上的经费补助类0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0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标准化工作经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药品、中药材及中药饮片抽检经费”等9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标准化工作经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药品、中药材及中药饮片抽检经费”等9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标准化工作项目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以促进最佳的共同效益为目的。为了使社会和流通能够经济、合理并顺利地实现对产品规格、测试手段在一定范围内做出同意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对高风险食品、低合格率食品抽检,对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生物毒素污染等指标的抽检,对农产品批发市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抽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药品监管的需要,依法对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药品及其责任主体所采取的抽查检验行为。
组织对0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标准化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1.6分。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以促进最佳的共同效益为目的。为了使社会和流通能够经济、合理并顺利地实现对产品规格、测试手段在一定范围内做出同意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制度管理。
“标准化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标准化工作经费项目绩效实现情况良好,总得分为91.6分,属于“优秀”。(附件二)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4.6分。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高风险食品、低合格率食品抽检,对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生物毒素污染等指标的抽检,对农产品批发市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制度管理。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项目绩效实现情况良好,总得分为94.6分,属于“优秀”。(附件三)
“药品、中药材及中药饮片抽检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1.45分。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4.92万元,完成预算的98.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药品监管的需要,依法对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药品及其责任主体所采取的抽查检验行为。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制度管理。
“药品、中药材及中药饮片抽检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药品、中药材及中药饮片抽检经费项目绩效实现情况良好,总得分为91.45分,属于“优秀”。(附件四)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无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一: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二:“标准化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附件三:“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附件四:“药品、中药材及中药饮片抽检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附件四:项目[药品、中药材及中药饮片抽检经费]的自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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