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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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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退役军人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上级退役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二)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三)负责军人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四)贯彻落实全县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及随调家属安置办法及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五)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工作。(六)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待遇保障等工作,承担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七)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审核、报批、褒扬革命烈士工作,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指导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承担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 机构设置情况

    大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一个行政单位。单位人员编制7人,在编在岗人员7人(公务员6人、事业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300.61万元、支出总计283.77万元。因大宁县机构改革,退役军人事务局组建于2019年3月,上年无收入支出数据,故无法进行对比。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00.6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300.61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83.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6万元,占比6.33%;项目支出265.82万元,占比93.6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00.61万元、支出总计283.77万元。因大宁县机构改革,退役军人事务局组建于2019年3月,上年无收入支出数据,故无法进行对比。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3.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因大宁县机构改革,退役军人事务局组建于2019年3月,上年无收入支出数据,故无法进行对比。其中,人员经费268.66万元,占比94.68%,日常公用经费15.11万元,占比5.3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3.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77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因单位新成立无年初预算数据,支出决算283.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4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和救济费:公用经费9.49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资本性支出5.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本单位为新增单位,2018年无数据,无法对比。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无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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