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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大宁县城市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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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大宁县城市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10-10    浏览: 16 次

大宁县大宁县城市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维护市容秩序,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秩序管理,负责张贴悬挂宣传品及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及管理,建筑物外观管理。审批临时占道许可和城市挖掘道路许可。

(二)维护城市环境卫生,为美化居住环境提供管理保障。负责城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绿化,城区生活垃圾清理和运输;负责公厕清扫保洁与日常管理;负责南山公园、金殿广场、体育馆、凤凰城、工业园区等公共场所的保洁和绿化维护。

(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管理工作。

(四)进行市政设施维护维修,对城区环卫设施及公共设施进行日常维修。

(五)负责各机关事业单位城镇垃圾处理费、沿街门店城镇垃圾处理费和居民城镇垃圾处理费的收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宁县城市管理中心成立于2005年9月,内设:环境卫生队、市容市貌监察队、清运队、生活垃圾填埋场、南山公园管理办公室、金殿广场管理办公室、公厕管理股、园林绿化股、收费组共9个工作队及科室。拥有在职人员125人,退休人员0人。其中:管理人员36人,环卫工人及清运人员89人。核定事业单位编制5人。

大宁县城市管理中心成立于2005年9月,内设:环境卫生队、市容市貌监察队、清运队、生活垃圾填埋场、南山公园管理办公室、金殿广场管理办公室、公厕管理股、园林绿化股、收费组共9个工作队及科室。拥有在职人员125人,退休人员0人。其中:管理人员36人,环卫工人及清运人员89人。核定事业单位编制5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681.16万元、支出总计682.1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06.92万元,上升15.7%,支出总计增加103.54万元,上升15.18%。主要原因是管理片区扩大,管理人员及环卫工人增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81.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7.66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3.45万元,占比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8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5.12万元,占比84.31%;项目支出134.52万元,占比19.7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77.66万元、支出总计682.1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06.92万元,上升15.67%,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03.54万元,上升15.18%。主要原因是管理片区扩大,管理人员及环卫工人增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78.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3.04万元,上升15.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各项保险费用及工资支出增加。其中,人员经费402.53万元,占比59%,日常公用经费172.59万元,占比25.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78.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2.18万元,占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3万元,占0.04%;卫生健康(类)支出0.1万元,占0.01%;城乡社区(类)支出675.17万元,占99%;住房保障(类)支出2.63万元,占0.3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部门应当根据决算表格数据,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所有支出完成情况,并说明增减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677.66万元,支出决算678.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较2018年决算增加103.04万元,增长1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管理片区扩大,人员增多。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6.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24.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2018年均无“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说明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全额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单位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中心共有车辆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洒水车、垃圾车、清运三轮车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2.62万元。开展项目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等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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