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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科学技术协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2017-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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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纲要》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县科学文化素质。做好科普场馆、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做贡献。

   (三)反应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服务,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为党和政府制定科学技术政策、法律提供咨询,参与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有关工作。

   (四)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向有关部门推荐人才,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五)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及学术研究会,发展同国外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往来。

   (六)主管全县性协会的业务及挂靠单位的协调、联络;组织推荐全县自然学优秀学术论文送市评选工作,承办全县自然科学论文的评审工作;参与县级自然科学学科带头人选拔,项目评优、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负责县级科技期刊宏观管理和学会兴办实体的初审工作。

   (七)建立和发展县乡科普网络;组织开展农村科普示范创建工作,负责科普示范基地、示范户、农技协会的归口管理和业务指导,发挥其在农村产业调整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作用。

   (八)负责组织所属团体和会员承担党委、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科技工作以及重大项目的咨询、论证等工作,提出政策意见,参加技术攻关,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

   (九)兴办符合大宁县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大宁县科学技术协会,为正科级建制,是县委的工作部门。机关在职人员7人,编制5人,退休人员3人 。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16年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说明。部门应当根据决算表格数据,将综合收支与上年决算数作对比、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作对比,并说明增减原因。

   (一)、收入情况

    2016年收入财政拨款收入916791.04 元,比上年增加51816元,增加5.65%。增加的原因为:办公经费增加。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6791.04元,比上年增加51816元,增加5.65%;增加的原因为:办公经费增加。

   (二)、支出情况

    2016年支出935791.04万元,比上年增加81495.72元,增加8.71%。增加原因为:办公经费增加。

   1、2016 年 一 般 公 共 预 算财政拨款支出935791.04元,其中:基本支出595319元,上年减少62976.04元,减少9.56%。减少原因:人员调走。项目支出340472.04元,比上年增加144472.04元,增加73.7%。,增加原因: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基本支出595319元。主要是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采暖补贴、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82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2820元,比2015年减少750元,减幅36.2% ,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工作等,全年接待2批,15人次。 比上年决算减少750元,减少36.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费支出更加规范,标准执行严格。2016年“三公”经费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一致。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本年无政府采购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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