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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宁县公办托育机构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6-05
文     号: 大政办发〔2023〕31号 发布日期: 2023-06-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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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办发〔202331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宁县公办托育机构建设项目审批

绿色通道制度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

《大宁县公办托育机构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的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宁县托育机构建设项目审批绿色

通道制度的管理办法

为落实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集中精力办好12件民生实事”的要求精神,我县需建设一座不少于80个托位的公办托育机构,为加快公办托育机构建设项目前期审批进度,推进项目建设实施,按照简化规范、并联办理、限时办结、优质便捷的要求,建立公办托育机构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明确管理职责,严格依法审批

(一)依据法律法规,对公办托育机构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改变审批类别,不得以规范性文件设置前置条件,变相实施行政审批或增设管理环节。

(二)严格界定行政审批事项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属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属行政许可事项。不得将企业投资项目管理用于政府项目投资管理。

二、落实并联审批,实行快速办结

(一)合并精简事项。县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本级行政许可中心或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专门受理窗口,将本部门对同一项目的多个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明确主办科室,协调合并办理,减少审批环节,实现一个窗口、一个公章对外。

(二)并联办理审批。项目涉及多个部门行政审批的,实行并联办理。县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行政审批等有关部门,按照文件规定要求,严格落实“一事一办、特事特办”的原则, 积极配合,全力协助,简化办事程序,超前优质服务,对涉及到的有关手续优先进行办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限时办结手续。对行政审批事项的每个环节限定办理时间,最大限度的压缩许可审批时限,做到科室当日办结,本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

(一)成立公办托育机构建设项目审批施行绿色通道领导小组,确保绿色通道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实现优质高效服务,主动指导项目单位开展审批的准备工作,特别是对办理审批手续的指导, 并充分利用互联网进行指导。

(三)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强化有关法律法规和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的学习,熟悉掌握审批模式和流程,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


   相关解读:【图解】《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宁县公办托育机构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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