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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宁县创建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 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8-07
文     号: 大政办发〔2023〕32号 发布日期: 202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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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宁县创建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

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大宁县创建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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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创建全省基层

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中医药事业的科学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和特色,更好地满足全县群众对中医药医疗服务的需求,积极推动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根据《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细则》,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继续推动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为方向,以贯彻落实山西省《关于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为指导,以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立足县情、调整结构、转变观念,坚持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先易后难、整体推进的原则,深入推进中医药人才资源、基础设施建设和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提高中医药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运用水平,突出中医药专科特色,完善农村中医药三级医疗防保网络建设,扩大中医药服务领域,为全县广大群众提供快捷、优质的中医药服务,促进我县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为繁荣、富裕、美丽、和谐新大宁建设服务。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动中医药继承创新,丰富和发展中医药理论与实践,充分释放中医药作为卫生、经济、科技、文化、生态资源的潜能,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提高中医药在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细则》,结合我县中医药工作重点,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全县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医药防病冶病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各项工作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细则》要求。

三、工作任务

按照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细则》的要求,主要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健全县、乡、村街道和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制定《大宁县中医药事业“十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县财政逐年提高中医专项经费用于支持中医建设,中医事业经费的增长比例高于卫生事业经费的增长比例。医疗保险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制定鼓励政策,引导城乡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

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

积极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大对县中医医院的扶持力度,为县中医医院的发展提供政策扶持,县级综合医院按要求设立中医科,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中药房按《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设置。乡镇卫生院进一步加强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医师为城乡居民提供中医药服务。

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引进中医药大中专毕业生,进一步提升全县中医药人员的素质,做好继续教育、在职培训、“三基”训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人才骨干培训等工作。鼓励西医学中医,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进一步优化中医药专业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业务能力。结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认真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培训,提高临床医生的中成药应用水平。

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继续开展省级、市级和县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工作,积极引进和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中医科研工作,积极组织申报中医药科研课题,全面推动中医专科专病建设,特别是在中医骨伤、中医糖尿病、针灸推拿科等基础较好的学科建设上,要进一步发挥特色和优势。提高县级综合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完善相关制度和考核机制。

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乡镇卫生院要积极利用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开展防病治病,广泛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和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预防保健能力。制定中医药保健处方,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突出中医药文化建设

加大对中医药文化总结、整理、宣传的力度,推动中医药文化体系建设。在全县医疗机构建设中医诊疗特色区域,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特点。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中医药宣传工作,使群众了解中医药、认识中医药、 认同中医药、使用中医药、感受中医药文化。

四、职责分工

县发改局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

县财政局要将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并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落实一定比例用于中医药预防保健工作。

县人社局要加大中医药人才的引进力度。

县医保局要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医疗机构和药品市场的中药质量监管。

县卫体局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大宁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落实政府对县中医医院在投入上予以倾斜的政策,完善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补偿机制。建立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并纳入对其管理

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建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

县中医医院要落实对基层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建立与基层单位的对口支援关系。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制定实施常见病中医临床诊疗方案,提高中医药服务比例。县人民医院的中医临床科室要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要求,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建立与西医临床科室的会诊、转诊制度。

各乡镇卫生院均要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达到《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要求。设立1个以上中医诊室和1个以上其它中医临床诊室包括针灸、推拿、理疗、康复、养生保健室等,并集中设置,在装修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配备相关中医诊疗设备,积极提高中医药服务比例,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及上级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等要求,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本地区中医药事业发展。

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卫体部门作为创建工作的主要实施部门,要对中医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经常性开展督促、指导;发改、财政、人社、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宣传力度,认真宣传国家、省有关中医药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创建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这一主题,及时宣传我县出台的一系列中医药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立中医药工作的宣传阵地,积极普及中医药知识,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中医药文化的内涵,宣传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理念、知识和作用,提高人民群众利用中医药进行防病治病、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

附件附件1大宁县创建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领导组.wps

         附件2大宁县创建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协调组.wps

附件3大宁县创建全省基层中医工作先进单位协调制度.wps

相关解读:【图解】《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宁县创建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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