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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在全县推广应用山西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和山西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测平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11-20
文     号: 大政办发〔2023〕55号 发布日期: 2023-12-07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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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办发〔202355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在全县推广应用山西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和山西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测平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第二批主题教育省市县三级上下联动抓好民生实事有关要求,现将《在全县推广应用山西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和山西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测平台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加快推进落实。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     

在全县推广应用山西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和山西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监测平台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及省委关于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部署要求,为切实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农村产权要素“阳光”流转交易,实现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现就在全县推广应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测平台(以下简称“两个平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第二批主题教育部署要求,持续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快推动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监管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坚持上下联动、统一运行,进一步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合法权益,破解农村资源要素盘活利用难题,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集体和农民增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23年底前“两个平台”在全县5个乡镇推广应用,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手段智能化,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更加规范有序,以信息化促进规范化,以数字化促进便捷化,增强农村资源要素活力。

二、主要内容

(一)加快系统建设联通。省级建立了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测平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实现流转交易规则、系统建设、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交易鉴证、服务标准“六统一”,对市县乡村四级开设免费账号,全省一个平台运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测平台推广应用要避免重复建设,我县可直接免费使用省级平台或对现有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后与省平台进行联通,确保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监测信息全部入网,加快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上下衔接的监管机制。

(二)明确各级职责任务。县级要统筹推动本区域内“两个平台”推广应用。乡镇抓好推进落实,村级做好基础数据采集录入工作。县级须设置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工作场所,也可在政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开设窗口,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及“两个平台”系统管理;乡镇在便民服务中心开设窗口,办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相关业务,依托农经专岗做好“两个平台”数据、要件审核录入;村级主要依托“乡村振兴万人计划”招聘的驻村大学生(报账员)采集相关数据、准备信息要件。

(三)规范数据填报录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启动应用后,乡村两级要对拟挂牌流转交易的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含闲置的农村集体资源资产)标的信息、出让方信息、流转交易条件及其他信息进行精准采集、审核,并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填报,力争实现“应进必进”;农户个人资产按照自愿原则,依申请进行采集录入。县农村集体“三资”相关数据要按照省级平台的“资金监测、会计核算成果、债权债务、集体用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务公开、承包(租赁)合同、资源性资产、惠农政策落实、产权制度改革成果、重点工作”11大监测模块进行规范填报,填报数据统计口径为2022年1月1日以来的数据。“两个平台”操作方法、业务流程、要件信息下一步培训工作中进一步明确。

(四)发挥平台功能作用。通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将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全部纳入平台公开、公平、公正流转交易,实现信息、过程、结果全部公开。充分发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测平台的监测、预警和统计分析功能,对农村集体资金等11项内容进行动态监测,并自动生成省、市、县、乡四级监测报表;对现金库存超限、银行存款大额收支、合同到期结算、债权债务新增等情况进行实时预警管理;对合同兑现、资产负债、收支及收益、资源性资产、组织及成员情况进行实时统计分析。

(五)确保数据安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注重健全系统日常维护、运行监测、数据备份等机制,按期进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加强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严防规模级数据信息泄露,确保系统运行安全稳定。严格制定落实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对平台网络、关键物理设备、系统环境及系统运行等进行检查排查,细化针对性举措。严禁非法处理个人信息。

三、实施步骤

2023年底前,县级平台要对接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测平台,全县全面覆盖应用、全部入网联通。

(一)部署推动阶段(11月20日前)。县级召开“两个平台”推广应用部署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二)操作培训阶段(11月25日前)。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培训。县级组织乡级业务人员、村两委负责人、村级报账员进行业务培训。按照省级编制《操作指南》和操作视频组织培训,规范使用。

(三)推广应用阶段(11月25日—12月底)。指导各乡镇对2022年1月1日以来农村集体“三资”数据进行采集录入,确保监测信息全部接入省级平台,同步推进银农直连等技术接口对接;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临近到期的承包、出租合同,闲置经营性资产资源全部进入平台公开交易。

(四)考核评估阶段(2024年1月)。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统一部署,市级将组织人员对所辖区域内县级“两个平台”推广应用情况进行考核,省级进行抽查,要做好相关迎检工作。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深刻认识到“两个平台”推广应用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抓手,是省委深入推进第二批主题教育的重要举措,切实提高站位,强化工作举措,推动工作落实。县乡全部成立推进专班,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创造保障条件,形成省级指导、市县组织实施、乡村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确保工作质效。要全力保障好“两个平台”的推广应用,把握好时间进度,制定项目完成清单,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及时跟进解决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场地、人员、经费等,倒排工期抓好工作落实。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要及时会商研判,上报党委政府,拿出切实可行的应对举措,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要协调金融机构做好“银农直连”对接技术保障,现有平台软件厂商按省平台接口标准提供全量历史数据,全力做好技术支持及数据保障。

(三)严格督促考核。建立周调度、半月通报、每月研判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对各乡镇的督促指导,省市已将“两个平台”推广应用情况纳入省对市、市对县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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