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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宁县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 整治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11-17
文     号: 大政办发〔2023〕56号 发布日期: 2023-12-0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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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办发〔202356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宁县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

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大宁县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117      

此件公开发布


大宁县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根据市水防办《关于印发<临汾市黄河流域(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水防办发20215号)入河排污口的整治要求,对认定的入河排污口制定本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促进我县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改善水生态、优化水环境、确保水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分类处置、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原则,在排查、监测、溯源基础上,对入河排污口进行分类施策,精准治理,坚持立行立改和长期整治相结合,对生态环境部《关于交办黄河流域试点地区入河排污口清单的函》中认定涉及大宁县入河排污口建立整治销号制度,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对违法排污和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迅速采取措施予以解决,2023年年底完成部分整治任务,到2025年底前建立起权责清晰、监管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设置入河排污口标志牌

2023年年底前,按照生态环境部《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口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完成标志牌设置。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负责,各有关乡镇配合

(二)实施分类整治

1.两河交汇处。

整治要求及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加密日常巡查监测频次,确保上游河流流域水质稳定达标。及时清理河道内堆放的废物、垃圾,严防汛期同雨水混排入河。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水利局

监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

2.工业排污口。

整治要求及措施:加密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频次,加大执法力度;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稳定达标;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加强处理回用,雨污分流。降雨期充分利用事故池收集初期雨水,及时清理厂区堆放的废物、垃圾,严防工业废水、雨水混排入河。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县工信局

监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

责任单位:排污口设置单位

3.乡镇雨洪水排口

整治要求及措施: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严厉杜绝非雨期外排污水。对沿河农村沟渠塘洼进行深入排查,严防黑臭水入河,发现一处、整治清空一处。全面清理河堤内、灌溉渠道的垃圾、河面漂浮物。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

监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

4.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整治要求及措施:实施专人负责运维,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监管,加密监督性监测频次,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排放。对溢流口实施非汛期封堵或设立闸阀,严禁非紧急状态下溢流口直排生活污水。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监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5.生活污水排污口。

整治要求及措施:生活污水直排的排污口予以清理,生活污水依法规范接入污水收集管网。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县住建局

监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6.沿河河岸生活垃圾倾倒。

整治要求及措施:强化河道巡查,加强对河岸周边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清理。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及各相关乡镇

监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相关乡镇

(三)登记建档

入河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登记备案,实施统一监管。生态环境部门发布入河排污口登记公告后,已经取得排污许可的企业和单位执排污许可证到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入河排污口登记,生态环境部门按标准格式进行登记建档未取得排污许可的企业和单位排污口,按照分类整治要求完成整治通过验收后,执排污许可证到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入河排污口登记,生态环境部门按标准格式进行登记建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行动是《山西省黄河干流流经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是入河排污口整治的责任主体,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细化职责分工,制定详实的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要强化调度和全流程管控,建立整改销号制度,实行完成一个、公示一个、销号一个。

(二)多措并举整治。要标本兼治、稳扎稳打,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把排污口整治与“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实施工作和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务求实效,把排污问题有没有解决、环境质量会不会改善、人民群众是不是满意作为衡量整治工作的标准,确保整治取得扎实成效。

(三)明确部门分工。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统筹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负责指导和督办工业排污口整治工作;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和督办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和城镇雨洪排口整治工作;县水利局负责指导和督办沟渠类的整治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和督办农业农村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及各相关乡镇负责指导督办沿河河岸生活垃圾清理的整治工作。

(四)紧盯问题,强化督导。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积极构建政府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大人员、资金等方面投入,将整治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督导,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弄虚作假等问题突出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统筹协调,加强调度。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联络员名单于1130日之前报县领导组办公室,121日起,每月月底前将整治进展情况报领导组办公室,直至任务全面完成。

联系人:杨利保  18536047770

附件:

大宁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

组成员名单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确保我县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效果,根据工作需要,特成立大宁县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张鹏华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孙石柱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单河山   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局长

贺宁平   县住建局二级主任科员

员:     县财政局局长

贺宝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冯海帆   县水利局局长                      

杨东明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亚平   县工信局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负责工作的协调、调度、督促,随时掌握工作进展,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办公室主任由单河山同志兼任。

领导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如有变动,由履职人员自行替补,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相关解读:【图解】《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印发大宁县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 整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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