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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索 引 号: | ||
标 题: |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 机构“双认证”工作攻坚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08-02 |
文 号: | 大政办发〔2023〕35号 | 发布日期: | 2023-08-10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 题 词: |
县直各有关单位:
《大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双认证”工作攻坚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
“双认证”工作攻坚方案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的通知》(晋农办质监发〔2022〕97号)和《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双认证”攻坚行动的通知》(晋农办质监发〔2023〕53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顺利通过县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认证(以下简称“双认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大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双认证”攻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这个主题,认真落实“四个最严”,以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为重点,以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以提升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为目标,逐步建立起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职责明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工作力量,落实保障经费,明确岗位职责,健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主要目标
2023年底,大宁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取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考核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即“双认证”。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我县“双认证”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到位,现成立大宁县“双认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冯华平 政府副县长
李 栋 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秀芳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爱珍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薛 伟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雷红霞 县人社局副局长
杨春燕 县财政局预算股股长
李 强 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李强同志兼任,负责攻坚工作的综合指导和协调工作。
具体分工如下:组长负责协调“双认证”工作整体谋划和统筹协调;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双认证”进度汇总情况和仪器设备移交事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资质认定过程中有关事宜;县财政局负责协调“双认证”资金落实及使用监督;县编办负责协调人员划转和编制事宜;县人社局协调专业技术人员招聘事宜;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负责“双认证”工作实施方案起草、《质量手册》等认证资料准备、设备接收完善、药品采购、仪器设备检定校准、人员培训和认证申请等工作。
三、具体任务
(一)配齐硬件软件设施。县农业局完成检测仪器设备移交;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负责检验场所的配置,达到检验场地的认证要求,完成必备仪器设备的补充采购,达到设备仪器的认证要求;县编办和人社局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的配置,满足“双认证”对人员的认证要求。
(二)提高检测人员技能水平。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技术交流”“第三方指导”等方式,到相应的培训机构学习、培训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确保持证上岗;到全省排名靠前的综检中心等观摩、交流学习;邀请专家老师进行实地指导,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实际操作技能,掌握申报范围内农产品检测、设备管理、体系运行、内审等方面知识技能,满足农产品检测实验室“双认证”对人员能力的基本要求。
(三)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等规定,制定相关文件,建立有效实施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主要包括编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表格》和《管理制度》等管理体系文件,通过内部体系试运行、文件审查、内部审核、管理体系改进、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等环节,确保管理体系的符合性、适宜性和有效性。
(四)全面提升设备管理。由业内专业机构对全部仪器设备和器具进行技术鉴定;协调售后服务部门完成仪器设备的全面调试及人员带教;聘请专家现场指导检测人员上机操作,保证各类仪器设备正常运行;熟悉和了解实验室所用标准,保证所用技术标准现行有效,各项质量活动均处于受控状态。聘请专家指导“双认证”文件资料的编制;邀请“双认证”帮扶单位现场指导,协助完成农产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双认证”考核准备工作。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双认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研究解决瓶颈问题。各相关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落实工作经费。“双认证”工作的正常开展涉及人员培训、专家指导、仪器检定、仪器设备维护与保养、耗材购入、水电费用、认证评审等,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为确保我县“双认证”工作能如期获证,并在获证后能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财政部门要将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用于开展检验检测工作,真正为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三)狠抓工作落实。“双认证”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涉及环节多、任务重。各成员单位要把“双认证”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精心筹备、积极推进,真抓实干、落实到位。要严格对照评审标准认真梳理,逐项细化完善工作举措,领导小组要加强分析研判、积极会商解决认证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上传申报资料,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与上级相关部门及评审组专家积极沟通对接,对标落实、规范提升,确保“双认证”攻坚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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