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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宁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8-30
文     号: 大政办发〔2022〕32号 发布日期: 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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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大宁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30日


大宁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大宁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奠定坚实基础。

一、优化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一)切实做好发文审查工作。充分利用《拟发文件公开属性和政策解读申报表》做好发文审查工作。一是审查发文文种。明确发文的对象和目的,规范使用发文文种。二是审查公开属性。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制发文件以主动公开为主,没有明确依据和理由的不得将文件属性认定为“不予公开”或“依申请公开”。三是审查政策解读。解读材料不能停留在粘贴原文的层面,要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

(二)有序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严格执行《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4号),鼓励条件成熟的行政机关以“规”字发文代字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编号。暂未能以“规”字进行统一编号的,要明确限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发文代字,为集中统一公示和规范审查清理打下坚实基础。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在文件正文末尾注明本文有效期限。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文件的文本文档、PDF文档送司法局法制科统一审核,通过政府网站等公开向社会发布。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机制,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发布、动态更新。

(三)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在办理申请公开答复过程中,要强化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耐心询问释疑,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出具答复书要完善格式、内容要素(字号、标题、申请人名称、收到申请的日期、答复的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法定救济途径、答复行政机关印章和答复日期等),并合理增加“便民答复”内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四)优化政策咨询解读工作。政策制定机关应充分利用多种平台、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政策发布和宣传工作,积极向政策执行机关、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开展政策解读、咨询、回应工作,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问题。

(五)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二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三是持续推动政府网站新平台改版工作。优化互动交流、政务公开、信息检索等一系列功能;加快推进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增强政府网站智能化服务水平。严格时限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

(六)认真做好政务舆情回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出现舆情要做到反应迅速、研判科学、发声权威、处置得当。

二、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做好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国家关于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规定,制定政府年度重大(重点)建设项目目录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主要公布内容包括目录及与之相关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有关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有关竣工等8类信息。(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二)做好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将各级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至相关群体。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最大限度利企惠民。及时公布全市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培训机构目录及评价机构目录,方便群众参加培训和评价。(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三)做好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各项公开规定,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抽查事项(包括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结果都要通过政府网站和相关平台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并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实现阳光监管,杜绝任性执法。(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

(四)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持续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专栏,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重点围绕疫情防控通知公告、疫情形势、疫苗接种等发布权威信息。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和不实炒作。(责任单位:县卫体局)

(五)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曝光,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不得曝光敏感个人信息。属法定公开事项或依法确有必要公开的,应做去标识化处理(包括私家车牌号)。(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六)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规范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确保财政信息公开及时、形式规范、内容完整。加强对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及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信息公开。持续深化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七)做好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双减”要求,畅通“双减”工作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培训机构监管,推进民办教育机构(含培训机构)办学资质、经营状况、收费标准、风险提示等信息集成式公开,并提供便利的查询服务。(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人社局、县行政审批局)

(八)做好道路交管领域信息公开。建立定期向社会公开本行政区内交通违法高发行为、违法点位排行、道路交通拥堵情况的工作机制,对设置非常规通行标识、新增电子警察等情形,要充分做好告知提醒,防止“以罚代管”“只罚不管”,提升交通安全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

三、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一)建立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动态管理制度。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建立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动态调整和管理机制,围绕公开什么、由谁公开、在哪公开、如何公开等内容,定期动态调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二)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城规〔2021〕4号)、国家卫健委等3部门联合印发的《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国卫办发〔2021〕43号)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以有力有效的信息公开,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卫体局)

(三)扎实推进村(居)务公开。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同时适应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和现实条件,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的协调联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

四、优化线下平台建设

(一)提升政务大厅办事效率。以“清晰读懂一件事”“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需现场办理、确认或报领材料的政务服务场所和窗口,从10月起统一施行“排号公示制度”,完善公开预约、公开排号、公开叫号等流程,全面优化服务环境和质量。(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二)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按需、务实建设政务公开专区。充分发挥专区“实体店”场景效应和互动优势,提供亲民便民的查询、解读、咨询、回应服务,把政务公开专区打造成本地区招商引资、利企便民、展示形象的亮丽“名片”。(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深入贯彻《山西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临汾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公开促落实、促法治、促服务、促廉政、促规范的要求,全面推进覆盖政务运行全过程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快推动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布局、同步推进。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清廉山西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要配强工作人员、保障专项经费,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业务指导。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主动帮助下级单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规范政务公开考评工作,不得开展第三方评估。

(四)开展社会评议。年内在市政府办信息科的指导下完成一次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并以适当方式将社会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和成绩纳入政务公开工作考核。

(五)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重点,做好工作安排,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督促整改。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相关解读:【图解】《大宁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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