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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索 引 号: | ||
标 题: |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10-13 |
文 号: | 大政办发〔2022〕39号 | 发布日期: | 2022-10-20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主 题 词: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工作,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根据国务院修订后的《残疾人教育条例》(国务院674号令)及省、市、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要求,因人员变动,经县政府研究,调整大宁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简称“专家委员会”),现将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 任秀红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 贺春玉 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赵彦平 县民政局局长
单红波 县卫体局局长
冯杰伟 县残联理事长
委 员: 王国法 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张爱民 县民政局副局长
薛文宁 县卫体局总支副书记
冯正平 县残联副理事长
雷瑞芳 县医疗集团院长
闫国峰 县中医院院长
单斌宏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科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国法同志担任,具体负责专家委员会安排的日常工作。受聘专家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提供,报专家委员会主任审批,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由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建议,报专家委员会主任审批。
二、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工作职责
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工作由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活动经费由相关部门依照工作实际协调解决。
县教科局负责将残疾人特殊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协调相关单位制定有关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政策和发展计划;加强特殊教育师资的培养、康复训练等工作;配合民政、卫生等部门做好残疾儿童的评估鉴定、康复训练等工作;提出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等不同安置方式建议,解决残疾儿童入学安置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协调处理可能发生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转学、辍学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县民政局负责对残疾儿童少年按照政策进行社会救助;配合卫生、残联、医疗保健机构完善医疗康复服务网络,实施抢救性康复救助工作。
县卫体局负责落实残疾儿童少年医疗、康复的相关政策;组织相关医疗机构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评估鉴定、康复训练等工作,对特殊教育的康复训练工作进行指导和技术支持。
县残联负责以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动态更新信息数据为基础,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登记、统计录入、建档造册,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相关数据和情况,并协助做好家访和入学动员工作;参与推动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三、大宁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工作流程
(一)评估:由大宁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及专科医生对残疾儿童做出医疗判断并出具诊断报告,家长持诊断报告向所在的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学校对申请学生进行登记后,由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成员对残疾儿童进行教育评估,出具《大宁县残疾儿童入学健康评估表》(附件1)。
(二)安置:每年6月30日前,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根据申请学生的评估情况,制定个别化的教育、康复保健、入学安置的安置建议,向残疾学生家长发放《大宁县残疾儿童教育安置意见表》(附件2)。
(三)复核:对入学时未发现异常,但经学校观察其认知、心理、情绪、行为以及生活适应能力与同龄学生有显著差异的学生,在学校、县教科局教育股初步筛查,征得家长同意后,由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学生进行检查评估并重新给出入学安置建议。
附件:1.大宁县残疾儿童入学健康评估表
2.大宁县残疾儿童教育安置意见表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3日
附件1:
大宁县残疾儿童入学健康评估表
编号: □□□□□□□
姓名: 性别: □男 □女 民族: 籍贯: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年龄: 岁 月 胎次: 产次: 户籍情况: □本县 □外地 家庭地址: 省 市 县(市、区) 路 号 室 |
父亲姓名: 年龄: 职业: 文化程度: 母亲姓名: 年龄: 职业: 文化程度: 家族史: □无 □有 |
既往病史: □无 □有 疾病治疗: □无 □有 手术史: □无 □有 |
既往就读情况: □无 □有 学校名称: 就读年龄: 就读时间: 学校名称: 就读年龄: 就读时间: |
曾经接受康复训练情况: □无 □有 机构名称: 训练项目: 受训年龄: 训练时间: 机构名称: 训练项目: 受训年龄: 训练时间: 机构名称: 训练项目: 受训年龄: 训练时间: |
评估者:
评估日期: 年 月 日
一、特殊疾患情况
1.1视力残疾: □是 □否
儿童年龄 | 诊断时间 | 备注 | ||
残疾程度 | □疑似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未分级 | |||
诊断机构 |
1.2听力残疾: □是 □否
儿童年龄 | 诊断时间 | 备注 | ||
残疾程度 | □疑似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未分级 | |||
诊断机构 |
1.3智力残疾: □是 □否
儿童年龄 | 诊断时间 | 备注 | ||
残疾程度 | □疑似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未分级 | |||
诊断机构 |
1.4肢体残疾: □脑瘫型 □非脑瘫型 □ 否
儿童年龄 | 诊断时间 | 备注 | ||
残疾程度 | □疑似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未分级 | |||
诊断机构 |
1.5语言残疾: □是 □否
儿童年龄 | 诊断时间 | 备注 | ||
残疾程度 | □疑似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未分级 | |||
诊断机构 |
1.6精神残疾: □自闭症(①疑似 ②确诊) □非自闭症 □否
儿童年龄 | 诊断时间 | 备注 | ||
残疾程度 | □疑似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未分级 | |||
诊断机构 |
1.7其他残疾: □是 □否
儿童年龄 | 诊断时间 | 备注 | ||
残疾程度 | □疑似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未分级 | |||
诊断机构 |
评估者:
评估日期: 年 月 日
二、出生缺陷/先天畸形情况
系统分布 | 检出情况 | 缺陷或残疾类别 | 诊断机构和时间 |
2.1五官系统 | □无 □有 | □腭裂 □唇裂 □唇裂合并腭裂 □小耳(包括无耳) □外耳其他畸形 □其他 | |
2.2神经系统 | □无 □有 | □脊柱裂 □先天性脑积水 □唐氏综合症 □其他 | |
2.3循环系统 | □无 □有 | □先天性心脏病 □其他 | |
2.4消化系统 | □无 □有 | □食道闭锁或狭窄 □直肠肛门闭锁或狭窄(包括无肛) □先天性膈疝 □其他 | |
2.5泌尿生殖系统 | □无 □有 | □尿道下裂 □膀胱外翻 □其他 | |
2.6骨骼肌肉系统 | □无 □有 | □多指(趾) □并指(趾) □肢体缺短[包括缺指、裂手(足)] □其他 | |
2.7遗传代谢障碍 | □无 □有 | □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CH) □苯丙酮尿症(PKU) □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CAH) □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陷症(G-6-PD) | |
2.8其他缺陷畸形 | □无 □有 |
注:本栏目内容为问询家长后填写儿童已知缺陷或畸形名称。
评估者:
评估日期: 年 月 日
三、体格生长发育情况
3.1体格生长
年龄 | 体重/年龄 | 身高/年龄 | 体重/身高 | 头围 | 备注 | ||
岁月 | kg | P值 | cm | P值 | P值 | cm | |
3.2系统发育
一般检查:心率 次/分 血压 mmHg | ||||||
精神: | 面容: | 皮肤: | 毛发: | 浅表淋巴结: | 鼻: | |
眼:视力 (左/右) | 耳:听力 (左/右) | 口腔: 龋齿: | ||||
心(听诊) | 肺(听诊) | 腹: 肝肋下: 脾肋下: | ||||
外生殖器 | 骨骼 | 神经系统: 肌张力: 其他: | ||||
特殊体征: | ||||||
3.3伴发疾病
□无 □癫痫 □心脏病 □哮喘 □高血压 □糖尿病 □肾脏病 □肝病 □食物过敏 □药物过敏 □其他 |
3.4实验室检查
血常规 | □未查 □ 无异常 □异常 |
尿常规 | □未查 □ 无异常 □异常 |
其他 EEG | □未查 □未查 □ 无异常 □异常 |
备注 |
四、营养疾病情况
□无 □贫血 □营养不良 □超重/肥胖 □偏食或挑食 □厌食或拒食 □异食 □其他 |
评估者:
评估日期: 年 月 日
五、检查报告粘贴处
建议粘贴顺序(血常规、尿常规、其他实验室检查、残疾诊断报告)
|
六、专家组建议
(一)医疗、康复建议
(二)教育安置建议
|
专家签名:
评估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大宁县残疾儿童教育安置意见表
姓 名 | 性别 | 出身年月 | ||||||||
民 族 | 原就读学校 | 联系电话 | ||||||||
是否随班就读 | 残疾类型 | 残疾程度 | ||||||||
居住地址 | 联系电话 | |||||||||
户籍地址 | 联系电话 | |||||||||
诊断结果 | ||||||||||
诊断单位 | 诊断时间 | |||||||||
在校主要表现 | ||||||||||
居家主要表现 | ||||||||||
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意见 | 根据该儿童的医学诊断报告和日常表现情况,提出下列安置意见:
| |||||||||
参与鉴定成员签名 |
年 月 日 | |||||||||
家长意见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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