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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宁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 财政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7-05
文     号: 大政办发〔2021〕23号 发布日期: 2021-07-05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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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办发〔2021〕23号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宁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

财政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大宁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方案》已经县乡村振兴项目审核领导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宁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方案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中共山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过渡期内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和备案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21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按照市委“一三四三”工作思路,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落实“四个加强”要求,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以乡村振兴、产业升级、民生优先、绿色发展、社会治理“五大战略”为抓手,紧紧围绕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统筹整合使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突出重点,集中投入,形成合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努力谱写大宁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引领,巩固成果依托大宁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规划,引领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安排使用,兼顾脱贫和非贫困实际情况,推动均衡发展统筹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组织人才建设,厚植培育脱贫群众自主发展能力,提升乡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2.精准发力,注重实效。聚焦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主要用于培育和壮大优势特色产业,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达到统筹整合资金的50%以上。统筹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组织人才建设,努力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3.运行规范,强化监管。实行“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的原则,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强化制度建设和运行监管,把控薄弱环节和风险点,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发展质量、规模、效益、安全相统一,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透明。

(三)目标任务

2021年底,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有序推进,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逐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宜居乡村有序建设,乡风文明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633317245脱贫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稳步巩固脱贫不稳定户24人,边缘易致贫户1127人,严重困难户42109解除返贫致贫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农民人均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民平均水平。   

二、统筹整合范围

按照中央16项纳入整合资金试点范围,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需要,在应整尽整的基础上,实行按需整合,确保统筹整合资金总量稳步提升,为各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2021年全县共需投入22287.29万元,全部为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和各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三、资金规模及投向

大宁县2021年计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22287.29万元,涉及3类 项目,具体投向为:

1、产业发展共46个项目,合计金额13965.27万元。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共30个项目,合计金额7613.02万元。

3、其他共4个项目,合计金额709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高起点规划

统筹整合资金以全县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规划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全县总体部署,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科学合理编制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定资金重点投向,实行项目储备制度。县财政部门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县乡村振兴项目领导小组强化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方式,统筹安排资金。

(二)高质量筹划

各乡镇结合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规划,在与县相关部门充分对接的基础上,每年10月底前落实下年度到村、到户建设项目和产业扶持项目,并认真组织规划设计、项目建设预算、项目投资评审工作,详细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和方案。在确定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由县乡村振兴项目审核领导组根据统筹额度与拟建项目,向项目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下达项目计划;财政部门根据项目方案批复下达资金文件。

(三)高标准审核

所有纳入年度规划的项目均按“村申报、乡评议、部门初审、县审核的原则”必须先由各项目主管部门初审、出具审核报告,报县乡村振兴项目审核领导组审定审定的项目由县乡村振兴项目审核领导组下到各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批复后由实施主体组织实施

(四)高要求督查

为确保整合资金使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多措并举,强化资金在整合、安排、使用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采取定期不定期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的工作方式,紧盯项目规划、年度计划、决策程序、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的全程监督。同时,建立健全公告公示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所有整合资金全部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全面接受群众和新闻媒体等监督,确保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持续、安全、有效地发挥效益。

附:大宁县2021年计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年初安排建设项目明细表

相关解读:【解读】《大宁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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