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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宁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3-28
文     号: 大政办发〔2022〕6号 发布日期: 2022-03-28
主题分类: 其他 主 题 词: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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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大宁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321      

此件公开发布

大宁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促进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256号)和《大宁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要求,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以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和应急处置力度,搞好宣传培训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全面提高我县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量力而行、分阶段实施的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

坚持谁引发、谁治理、谁负责的原则;

(五)坚持地质灾害防治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协调推进的原则。

三、工作任务

全面实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计划开展。

(二)加强巡查排查,及时发现并有效预报地质灾害隐患,密切关注重大隐患点的变化情况,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三)结合易地扶贫农灾搬迁工程,加大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搬迁避让力度。

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根据全县地质灾害成果和《大宁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大宁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49处,按险情划分:中型4处,占总数的2.68%,小型145处,占总数的97.32%重点对象:

1.209国道大宁段部分路段的土石崖

2.全县县乡公路的土石崖

3.全县乡村公路的土石崖

4.义亭沟、翠微沟两侧边坡

5.南城坡-安乐沟边坡

6.向阳沟-永乐沟边坡

7.幸福沟两侧边坡

8.永和圪洞土窑边坡

9.桥沟两侧边坡

10.五一社沟两侧边坡

11.外贸沟、朝阳沟、北寨坡、北崖底、水门子边坡

12.西关麻角坡边坡

13.西关党校北边坡

14.县城西寺坡边坡

15.麻角沟省道边坡

16.东关迎翠坡瓦窑坡边坡

17.全县各自然村靠山崖边坡受威胁住户区域

、防治措施

(一)监测预警。加强群测群防网络以及相关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群众的相互监测以及监测责任人的监测作用,做到随时监测、随时上报。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局要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加强联合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发布临灾预警信息。当本地有三级以上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时,各乡镇应及时做好应急防范工作。

(二)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在冰雪融冻期、汛期两个重要时段,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降水趋势和地震短临预测预报意见,扎实做好隐患排查、巡查、核查,要加强排查黄土区、旅游区、交通干线、工矿施工区以及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人口聚集区。特别是对高陡边坡要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严格执行坡要到顶、沟要到头总要求,对排查出的高陡边坡隐患,每处都要科学制定防灾措施。

)做好地质灾害评估。各类建设项目在办理用地手续之前都必须按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防止形成地质灾害隐患。各乡镇以及县交通、水利、旅、住建等部门要主动做好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做好应急避险。要加强对各隐患点的监测,遇到持续强降雨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危害时,各乡镇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的群众及时撤离避险,并妥善安置生产生活,直到评估危害解除后返回。

 ()做好搬迁避灾。地质灾害隐患区域内群众搬迁工作,搬迁补助指标要优先向这部分人倾斜,从根本上消除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威胁。

 ()搞好工程治理。自然资源局要积极争取省、市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对我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工程治理。

、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提高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认识,按照国务院、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成立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落实责任、监管到位按照国家和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规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政府领导、行业监管、责任单位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县政府要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与各村委签订《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的一把手为本辖区、本行业地质灾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加大监管力度,具体责任人明确任务,工作到位,做到监管不留真空,防治不留死角。

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应结合各自实际,编制本辖区、本部门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方案要针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发育分布特征,确定防灾重点,制定具体的防灾措施,落实责任人和监测人。

)加强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宣传培训。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应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不断地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的防灾意识,提高防灾抗灾能力。

)完善制度、加大执法力度

继续推行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制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制度、地质灾害调查制度、地质灾害预报制度、地质灾害限期防治制度、汛期三查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和建设工程与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等制度。加强执法检查和行政监察,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诱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强化责任追究和奖励制度

对没有按规定履行职责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将视其情节,追究相关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为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人民政府将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各部门的协作,县政府成立大宁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要求各乡镇、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政府办公室主任)

            梁海潮 (自然资源局局长)

            贺咏华(应急管理局局长)

  : 杨云清 (财政局局长)

            贺春玉 (教科局局长)

              (局局长)

            侯永刚(交通局局长)

               (水利局局长)

            贺丽蓉(局局长)

裴志远 (气象局局长)

           宋蒲星(公路段段长)

赵彦龙(公安局副局长)

              (昕水镇镇长)

王慧颖 (曲峨镇镇长)

           任晶茹(太德乡乡长)

史阳军(三多乡乡长

安建军 (太古镇镇长)

            李宝平 (住建局支部副书记)

            赵宁安 (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和协调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共同作好全县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相关解读:【图解】《大宁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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