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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大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宁县违规占用耕地种植苗木 问题“非粮化”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9-06
文     号: 大政发〔2023〕13号 发布日期: 2023-09-26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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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发〔202313

大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宁县违规占用耕地种植苗木

问题“非粮化”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大宁县违规占用耕地种植苗木问题“非粮化”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宁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6日

大宁县违规占用耕地种植苗木问题“非粮化”

专项整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山西省委省政府、市委市 政府关于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违规占用耕地种植苗木问题,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生产,根据临汾市自然资源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临汾市开展违规占用耕地种植苗木问题“非粮化”专项整改方案》(临自然督整改办〔2023〕1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耕地保护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系列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国务院一号文件对加强耕地保护的要求,切实执行《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耕地用途管制。

二、目标任务

结合历年卫星遥感影像、耕地卫片监督以及国土调查变更成果,对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以行为发生时的永久基本农田范围为准)种植苗木问题组织全面排查,全面摸清我县违规占用耕地种植苗木的规模、分布及土地流转等有关情况。排查中要重点关注企业、工商资本大规模流转耕地种植苗木的问题,调查了解土地流转合同的面积、用途、期限及流转费用等情况。

对摸排出问题地块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 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 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 号)(以下简称“两通知”)和《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 166号)等文件精神,坚决止住新增,稳妥处置存量,不搞“简单化”“一刀切”。

三、工作安排

(一)启动推进阶段(2023年8月18日前)

各单位要迅速组织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按照本方案要求,周密安排部署,全面启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摸底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上报排查工作开展情况。

(二)全面摸排阶段(2023年8月18日至8月22日)

1.接受交办

由县自然资源局结合历年卫星遥感影像、耕地卫片监督以及国土调查变更成果等数据信息,提取疑似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图斑信息,交所在乡镇政府核实整改。

2.建立台账,制定措施

各乡镇政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对县自然资源局下发的辖区内疑似问题图斑逐个现场核实,对核查属实的地块,建立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乡、村级台账。台账内容包括地块信息(位置、面积、类型等)、整治责任户、整治责任人、整治进度、完成年限等;

各乡镇要按照“两通知”和《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 1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农情时序,农作物特点,制定违规占用耕地种植苗木整治措施,于8月21日前将问题台账和整治措施经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后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三)整改阶段(2023年8月23日至10月31日)

1.“两通知”印发(2020年9 月10日)之前,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耕地保护目标,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设置一定的过渡期,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稳妥审慎处置,不搞“简单化”“一刀切”。对严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粮食生产功能区、永久基本农田的,要坚决予以纠正,立即恢复耕地属性;对从事林果业、绿化苗木的,要根据土地流转期限、作物更新换代及经营计划调整等,与经营主体签订协议,限时清理腾退;对因种植业结构调整以及高效农业发展,现已成为当地农民主要经济收入来源,确实无法恢复的,要按照“总量不减、质量不降、集中连片、局部调整”的原则进行调整优化。

2.“两通知”印发(2020年 9月10日)后,违反“通知”精神,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的,应坚决予以处置,各乡镇要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原则上于2023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恢复为耕地;占用一般耕地种植苗木的,应整改恢复为耕地,确实难以恢复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于2023年年底前统一组织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3.各乡镇应对完成整改复耕的地块建立销号台账,销号台账中应留存整治前后地块图片,于10月30日前将整治成果清单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四)常态长效机制阶段(2023年10月31日至长期)

各乡镇要将违规占用耕地种植苗木纳入行政村耕地日常巡查检查的重点内容,加强违规占用耕地种植苗木的巡查、督查和管理,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构建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复耕复种长效监督机制。

四、工作机构

(一)工作专班

为扎实推进大宁县违规占用耕地种植苗木问题“非粮化”专项整改工作,特成立工作专班。

组  长:任  臻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李  栋   县政府副县长、县委农办主任

成  员:贺宝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梁海潮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永峰   昕水镇党委书记

贺晓龙   曲峨镇党委书记

任彦伟   太古镇党委书记

李小虎   三多乡党委书记

杨  瑜   太德乡党委书记

贺大平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贺宝平兼任,负责督促指导和统筹协调占用耕地种植苗木问题“非粮化”专项整改工作。

(二)职责分工

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占用耕地违规种植苗木“非粮化”清理整治;

自然资源局:负责违规占用耕地违规种植苗木图斑制作,提供政策和技术保障;

各乡镇:各乡镇党委政府是占用耕地种植苗木问题“非粮化”专项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辖区内占用耕地种植苗木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占用耕地种植苗木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县、乡、村都要成立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亲自指挥,及时解决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排查整治提供人力、资金和后勤保障,切实把排查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二)严格排查整改。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以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地拉网式排查。排查工作中要结合卫片执法、群众举报等内容,采取多种形式,扎实推进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清仓见底,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 等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耕地保护,积极宣传耕地违规种植苗木整治专项行动的有效做法,做好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自觉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做好信息汇总和统计分析,逐级报告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治成果,及时总结宣传典型案例。


相关解读:【图解】《大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宁县违规占用耕地种植苗木问题“非粮化”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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