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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大宁县东关安民小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批复

202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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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解决大宁县东关安民小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请示》(大自然资请示〔20212号)已收悉,经政府常务会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的请示,现批复如下:

对安民小区原始还迁住户以划拨方式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对使用权发生转让的,按当时基准地价补缴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后,办理转移登记;对政府出售的房屋按当时基准地价补缴土地出让金后以出让方式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此复

大宁县人民政府

202172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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