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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大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成文日期: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4-04
主题分类: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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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大自然资请示〔20228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收回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为1410302021A00070号的土地使用权,宗地坐落于大宁县昕水镇小冯村,面积为0.4051公顷。

二、该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收回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安排使用必须依法报请有关单位批准。

特此批复

  

大宁县人民政府     

202232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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