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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大宁县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标     题: 大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宁县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5-02-17
文     号: 大政发〔2025〕3号 发布日期: 2025-03-1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 题 词: 固体废物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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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宁县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发〔202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经大宁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大宁县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7日


大宁县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山西建设的实施意见》《临汾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全市、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标本兼治打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三个努力成为”总体判断,按照省、市、县部署,认真聚焦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弃物等利用处置问题,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进一步遏制增量、削减存量、摸清余量,着力补齐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短板,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统筹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山西贡献大宁力量。

二、工作任务

(一)聚焦重点行业,开展工业固废防治攻坚

1.推动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加强差异化精准管控,严格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大、利用处置难的项目准入管理。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依法依规淘汰涉及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将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作为衡量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维度,倒逼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设施改进升级。推动工业固体废物重点产生和经营单位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2025年底前完成一轮审核工作。大力培育绿色工厂、绿色矿山、绿色园区。(牵头部门:县发改局、县工科局;配合部门:县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县自然资源局)

2.加快固废多元化综合利用。在环境风险可控前提下,引导、鼓励企业加快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在发电、生产建筑材料、有价组分提取、回收矿产品、制取化工产品、筑路等领域的规模化利用。加强大掺量和高附加值产品应用推广,引导、鼓励企业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化推广产品应用,着力提升在生产纤维材料、微晶玻璃、超细化填料、低碳水泥、固废基高性能混凝土、预制件、节能型建筑材料等领域的利用水平。(牵头部门:县工科局;配合部门: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段)

3.加大综合利用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扶持激励政策落实。探索建立煤基固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使用推广力度,在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鼓励优先使用煤基固废综合利用产品。(牵头部门:县工科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县住建局)

4.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场排查整治。深入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建立完善环境监管全口径清单和问题堆场清单,推动落实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一点一策”、分级分类推进整改整治。持续推进黄河流域“清废行动”,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行为。到2027年,全面完成以黄河流域为重点的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工作。(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

5.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全流程环境管理。建设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数据库,完善重点监管企业清单,严格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管理。健全全县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台账、标识标志、污染防治要求等制度体系,加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推进退役光伏组件等新型固体废物回收处置。(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工科局)

(二)实施分类回收,开展生活垃圾防治攻坚

1.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系统,统筹规划布局中转站点,有效衔接分类投放端和分类处理端,提高分类收集转运效率。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鼓励以乡镇为单位建设有害垃圾分拣中心,构建城乡融合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及以上。到2027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稳步提升。(牵头部门:县住建局;配合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2.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集散场地和分拣处理中心,强化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的“两网融合”,积极发展共享经济,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和流通。以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为契机,加快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产生的固体废物回收循环利用。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及以上。到2027年,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稳步提升。(牵头部门:县工科局、县住建局)

3.稳步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加大在用垃圾填埋场规范化运行监管力度,强化渗滤液、填埋气等二次污染治理。(牵头部门:县住建局)

4.有序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塑料污染治理要求,持续推进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减量,有序推广塑料替代产品。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加强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处置。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推广可循环绿色包装应用。到2025年,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力争到2027年,塑料污染得到根本控制,电商快件实现不再二次包装。(牵头部门:县发改局;配合部门:县工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县邮政分公司)

(三)围绕绿色生态,开展农业废弃物防治攻坚

1.推动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深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行动,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鼓励和引导农民采用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等技术,持续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和高标准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基地建设。到2025年,化学农药使用量不高于“十三五”期间平均使用量,化肥使用量持续减少。力争到2027年,化学农药使用量不高于“十四五”期间平均使用量。(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2.推动农牧循环发展。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动建立受益者付费机制。因场施策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设施,打造种养结合提升县和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县。加快建成以集中处理为主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3%以上,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稳定在80%以上(大型养殖企业采用符合农业农村部规定的自行处理方式除外)。力争到2027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4%以上,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稳定在90%以上(大型养殖企业采用符合农业农村部规定的自行处理方式除外)。(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3.提升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开展秸秆科学还田和高效离田,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因地制宜优化调整秸秆综合利用结构,培育第三方服务主体,开展秸秆收储中心示范建设。加大秸秆资源化利用先进技术和新型市场模式的集成推广,推动形成长效运行机制。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力争到2027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4.提升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水平。以回收、处理等环节为重点,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推广普及标准地膜,推进机械化捡拾、专业化回收,探索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县建设,推动行政村建设农药废弃物回收点、建立集中收贮转运站。鼓励并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当地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工作。到2025年,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力争达到80%以上。到2027年,农膜回收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较2025年稳步提升。(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合作社;责任单位:各乡镇)

(四)倡导绿色低碳,开展建筑垃圾防治攻坚

1.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主体责任,全面推广绿色建筑,推动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推进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和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到2025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0%。到2027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较2025年稳步提升。(牵头部门: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2.促进建筑垃圾多渠道消纳。科学布局移动式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套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实现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探索资源化利用相关产品准入及保障机制,推动在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中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开展现有建筑垃圾填埋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生态修复。到2025年,全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到2027年,全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稳步推进。(牵头部门: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3.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加强建筑垃圾产生、转运、调配、消纳处置以及资源化利用全过程管理,实现工程渣土(弃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不同类别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加快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把建筑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设施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确定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填埋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和规模。(牵头部门: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4.强化其他垃圾管理管控。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流向、用途、用量等信息的监督管理,进行跟踪记录并向主管部门通报。严格管控各级各类实验室产生的固体废物,实施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推进电力、水泥和综合利用企业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污泥等,替代煤炭等资源,有效缓解“垃圾围城”。(牵头部门: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县工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五)实施全程管控,开展危险废物防治攻坚

1.加强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建设。总结学习周边县(市、区)小微企业收集试点经验,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建设。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的社会源、分散工业源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收集处理体系,依托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全面加强企业危废管控力度,同时兼顾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等单位及社会源产生的危险废物。到2025年,危险废物收集覆盖率达到100%。(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2.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的相关政策要求,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开展可利用类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结合我县危险废物现状产生情况及预测产生量,统筹规划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匹配性效果评估,引导资本有针对性地投入利用处置能力不足的各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鼓励企业结合自身危险废物产生情况,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县发改局;配合部门: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3.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机构建设,根据工作实际,充实基层专业技术力量,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合作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持续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工作,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智能化水平。加强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绩效评价工作。加强废铅蓄电池收集利用过程环境监管。(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县公安局、县工科局;配合部门: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固废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攻坚行动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是细化分解任务。有关部门要将工作任务落实到股室、分解到责任人,系统全面推进。同时,要建立工作台账、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定期调度进展,及时通报问题,并监督整改到位,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三是强化政策扶持。财政、工科等部门要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大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全力扶持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

四是加强科技支撑。持续健全完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领域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五是注重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新媒体等多种平台,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宣传报道。

六是严格考核问效。按照省、市要求,建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考评奖惩机制,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分别采取提醒、督办、约谈、提交问责等措施,监督履行工作责任,落实工作要求,同时,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体系,严格实施评分考核。


大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宁县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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