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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大宁县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标     题: 大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宁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4-11-01
文     号: 大政发〔2024〕18号 发布日期: 2024-12-1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 题 词: 三线一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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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宁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发〔2024〕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大宁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宁县人民政府2024年11月1日

大宁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晋政发〔2020〕26号)和《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汾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发〔2021〕10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根据临汾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明确大宁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要求,构建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基本原则

加强统筹衔接:衔接生态保护、环境质量管理、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空间规划、战略和规划环评等工作,统筹实施分区环境管控。

强化空间管控:集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环境管控要求,形成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的空间管控体系。

突出差别准入:针对不同的环境管控单元,从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制定差异化的环境准入要求,促进精细化管理。

实施动态更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技术进步、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环境保护要求提升等因素变化,“三线一单”相关管理要求逐步完善、动态更新。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绿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改善,基本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一)划分生态环境管控单元

全县共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12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

——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等区域。全县共划分优先保护单元5个,占全县国土面积的32.58%。

——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全县共划分重点管控单元6个,占全县国土面积的23.36%。

——一般管控单元,指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全县共划分一般管控单元1个,占全县国土面积的44.06%。

(二)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严格落实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国家、省、市和重点区域(流域)环境管理政策,以及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资源环境管控要求,分别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四个方面,明确县域总体准入要求和环境管控单元准入要求。

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重点管控单元: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

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执行国家、省和市相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规定,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推进“三线一单”实施应用

(一)推动成果落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三线一单”成果作为我县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改善环境质量、实施生态修复、防控环境风险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全面落实生态环境管控和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在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及遏制“两高”项目盲目扩张时,应充分发挥“三线一单”的宏观管控作用,提前介入,协助精准分析,提出针对性管控措施,优化规划布局及项目选址。

(三)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强化“三线一单”在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环境风险防控和日常环境管理中的应用,制定相关环境政策时应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作为监督开发建设行为和生产活动的重要依据,将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区域,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重要内容。

(四)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因临汾市“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更新调整,国家与地方发展战略、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国土空间规划等发生重大变化,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筹做好“三线一单”的更新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及时配合更新“三线一单”相关数据信息。

四、做好“三线一单”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三线一单”实施的主体,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三线一单”的实施应用。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筹做好“三线一单”的组织协调、管理应用等工作,县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实施应用。

(二)落实工作保障

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组建长期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保障全县“三线一单”成果实施、评估、更新调整等工作,不断推动“三线一单”数据共享应用。

(三)加强监督评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三线一单”成果应用评估和监督机制,定期跟踪评估“三线一单”实施成效,切实加强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应用。

(四)加强宣传培训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结合管理需求与工作推进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和培训,不断总结经验并逐步推广“三线一单”应用,切实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应用实施。

附件:1.大宁县三线一单总体管控要求.wps

      2.大宁县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图.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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