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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 引 号: | |
| 标 题: |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12345热线诉求闭环办理工作机制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5-07-21 |
| 文 号: | 大政办函〔2025〕11号 | 发布日期: | 2025-11-26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主 题 词: | 12345 |
大政办函〔2025〕11号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12345热线诉求闭环办理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12345热线“受理、承办、答复”全链条运行管理及诉求办理工作,畅通民意诉求反馈渠道,持续提高群众和企业诉求办理质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建立12345热线诉求闭环办理工作机制。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接负责。按照“首接即办、全程跟踪、负责到底”的原则,由首接单位负责牵头办理、协调跟进、回复结果,不得推诿、敷衍,原则上县12345热线首次转办指定的承办单位为首接单位。对于反映单个问题但涉及多个单位的工单,由首接单位牵头负责办理,配合单位协助处理。对于反映多个问题且涉及多个单位的工单,各承办单位根据本单位的职责办理涉及本单位的问题,并及时向县12345热线反馈办理结果。
二、退回改派。承办单位认为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工单,必须在收到工单后1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法规依据并申请退回,超出1个工作日的不予退回。县12345热线对承办单位的退回申请进行研判,对权责明晰确属原承办单位的,退回申请不予受理;对权责不明晰的疑难复杂事项,由县12345热线报县领导批示,确定此工单最终承办单位后由热线中心二次派单,二次派单一律不予退回。
三、限时反馈。针对大面积停水、停电、停气等诉求事项,承办单位应第一时间处置,并在24小时内将办理结果或阶段性进展反馈诉求人。针对其他诉求事项,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至县12345热线。
四、承办延时。对确因情况复杂或客观条件不能按时办理完成的工单,承办单位应当在办理时限到期前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同时将办理进度和延期情况告知诉求人。县12345热线对承办单位的延期申请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承办单位应当按规定时限办理。工单延期只允许一次,并且不能跨月,确是无法办结的工单,可以先回复阶段性的办理结果及预计办结时间。
五、规范答复。承办单位反馈县12345热线的答复意见,应当正面回应诉求事项,列明办理过程、处理结果及相应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据等要素,并对办理结果负责。县12345热线对承办单位答复意见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反馈市12345热线办理结果;对答复不规范、不具体、不完整的,退回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在办理时限内补充完善。
六、协调沟通。涉及诉求人及被诉求对象的投诉类工单,承办单位应主动协调当事双方面对面沟通,面谈内容包括问题发生原因、解决方案及预期处理目标等,并且引导约定处理时限,增强诉求人对处办工作的信任感。同时,应记录面谈内容,便于后续跟进和问题解决,确保每个环节都落实到位。
各乡镇、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密切协同联动,持续落实好12345热线诉求闭环办理工作机制,及时高效解决群众和企业诉求,进一步提高热线服务质效,真正把热线打造成为县委、县政府与企业群众联系沟通的桥梁纽带,打造成为优化全县营商环境的前沿阵地,为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全面提质提速、赶超进位作出更大贡献。
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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